目前分類:成长的烦恼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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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我走的很慢,因为左脚前脚掌出了点问题。下过雨马路很滑,地上虽然湿透了但借着昏黄的路灯光处处都显得亮晶晶。这会我已经走上一条不长的石拱桥,我不知道这是哪儿,但前进的方向却是朝着心中最向往的地方。每次过桥,我习惯性顺着河水眺望,想瞧到远处的尽头,可每次看到的总是黑黄色,黑绿色,且闻起来很臭的小河沟。这条河也不例外,虽然是天黑看不清但我仍然感觉到了那墨绿色的小水流带着白色的塑料袋滚来滚去,偶尔还会泛上几条黑色絮状物的情景。唯一令让我能舒服点的是,这条不宽的小河沟两旁长满了绿色植物,它们其中有些枝条斜着下垂,绿色叶子正好全都指向了小河的中央,这些树肯定不是垂杨柳,因为现在是大冬天。现在眼前的情景突然让我想到这条小河年青貌美时的样子:多少才子佳人泛舟水上,清风吹起,绿叶佛面,采一朵粉花儿,送于那情妹妹,意气风发。

我感觉有时候自己特爱酸,学人家文绉绉酸的要死。看来上辈子我不是薄命红颜就准是穷酸书生浪荡才子,最后不得好死的那种。我过了桥走上了一条非常宽的大马路,路左边全是大大小小的饭店,我在马路对面走着,眼睛正好扫到了一家卖鱼头火锅的店子,金顶鱼头烧。这次我又笑了。几年前我和一个叠字名的女朋友来这家饭店吃饭。我的这个叠字名女朋友非常可爱,长得像个洋娃娃,脾气性格也很像娃娃,爱撅嘴爱撒娇,不过很懂事很会照顾我。这家店子是她在网上查到的,口碑不错,尤其是鱼头火锅,倍受好评。我们俩点了一个火锅,价钱也不贵,60多块。等了会,火锅上来了,可把我们吓了一跳,乖乖这火锅可真够大的,份儿呗足。整个锅口就被一个巨大的鱼头塞满了,那鱼的眼睛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光瞧那眼珠子就把我的食欲吓跑了。我那娃娃女朋友也一样,冲我一个劲的做鬼脸,摆小手。你说这火锅上都上来了,怎么办,硬着头皮吃吧。我让她先吃,她死活不愿意,最后还出了个坏点子:跑路。当时饭店人满满的,我们正巧坐在最靠进大门的一桌,而且还没付钱。我仔细打量了周围的环境,觉得这办法不赖,因为我们实在没有食欲,又不想浪费钱嘛,于是也就同意了。现在记不清是谁先跑出去的,反正,我们俩个没付钱就跑了,刚出门没十米,就听后面一个女服务员追将上来,我们俩就像做贼一样拼命跑啊,拐了一个弯,我那娃娃女朋友躲进了一家小店,她让我也进去,可当时也来不及了,我就拔腿继续朝前跑。可那女服务员在后面紧追不舍,我跑得够快了,可是她的耐性是真好,死追着我不放,还一个劲在后面喊“站住,快站住。。。”结果满大街人都在看着我们。我害怕路上冲出几个热心市民把我扑倒了,我就拐进了一个小区里。因为不熟悉地形,还是被那女服务员堵住了,哎。

我对她说了实情,说害怕那鱼不敢吃。我又掏出50块钱给她,让她回去对老板说没追上我们。这女服务员倒是很诚实,死活不要我的贿赂,没办法最后我只能跟着她回了饭店。反正我是够丢人的,哪还好意思进那店,我把钱给了那女服务员让她进去买单顺便把火锅打个包带出来,不能浪费啊。那女服务员还一直说:这个火锅好吃啊,你尝尝。。。我接过一大塑料袋鱼头火锅,看着旁边的娃娃女朋友,我问她什么感觉,她说超好玩,下次还要玩。我告诉她,我逃跑的时候特有做贼的感觉,当时紧张极了,心跳的狂快。。。后来我们俩笑趴了,尤其她是到处向别人宣传这事儿,当成她的英雄壮举。而那一大塑料袋的鱼头火锅被我那娃娃女朋友带给她的几个同学吃去了。我就在路边吃了一碗6块钱的干切牛肉面。

几年过去了,我一直没尝过那鱼头的滋味。等我不走了,一定要来试试,我心想。不知道是不是刚才一直笑的原因。这会我肚子又有点饿了,还开始犯困。我突然发现大街上人越来越少,偶尔会有几个老头老太还走的那么飞快。估计现在时间不早了,要不要找个路边的小摊子吃碗馄饨呢?当和尚的流行过午不食这种戒条,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和尚一般晚上十点十一点睡觉,第二天早上三点四点就起床了,然后五点吃早饭,十点吃中饭,从今天中午一直到明天早上这段时间他们什么都不能吃,一直要腹中空空。像我这样,一晚上要吃上三四顿的人不饿死才怪呢。对了他们吃的还是斋菜全素食。有段时间,我想出家当和尚,因为佛家能看透了一切,正所谓无案牍之劳神,无丝竹之乱耳,不是清心寡欲,而是无欲无求。落花无言,人淡如菊要是真能达到这种状态我一天只吃两顿饭只吃一顿饭也行啊。可是后来我觉得当和尚也是骗人的把戏,既然佛家说人到世上走一遭,无非是裹着一具臭皮囊,功名利禄是过眼云烟,生死爱恨是荒唐一梦,看淡一切才是至理。娘的,和尚尼姑到处唠叨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又是佛祖舍身喂鹰,观音割肉救亲。人生就臭皮囊一副,不如早死早超生,和尚尼姑还不是活得津津有味。他们可以说是为了救度世人而留在世上,可为什么不让大家死了死了一了百了,自己超脱,世人解脱,整个世界一片空灵。阿弥陀佛,老子就是看不惯那些破规矩,明明就是用来束缚世人的思想,就像一根拴着狗的链子。我们都是狗娘养的,从小就被链子牵住了到处跑,就算我当了和尚四大皆空还是那条吊死狗。

当和尚这事又让我想到了昆曲里的一本《思凡》,小尼姑色空,小和尚本无,不受清规戒律,大动烦心,这才是看破一切,连佛门佛祖他们都不怕了,这不正是荒唐打破荒唐梦嘛?嘿嘿嘿,我又笑了,这次是咧着嘴巴笑的。这段路我走的很开心,郁闷的心情也随着雨停而止,不错不错,我这是要去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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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这么一直走着,穿着新裤子,还有那双走路很舒服的鞋。对了,我还背着包,包里装着钱包,钱包里有现金有卡。现在我能清晰感觉到它们的重量,因为一直斜跨着包的左肩出现了酸疼的感觉,我的左脚底也出了点小问题,可能是走的时间太长了,现在每踩一步,前半个脚掌就会搁得很难受。刚才一直在想着性事,丝毫没察觉到身体上的异样,我开始放慢了脚步,想缓解下走路带给身体的负担。

     我的身体很棒,绝对是高头大马魁梧强壮的类型。这完全得益于我从小就坚持运动的好习惯,当然了这和遗传也有点原因。我那混蛋老爸是个练家子,他从小跟着日本人的教官习拳练武,真学到不少本事。别看他现在年龄大了,估计三个我也揍不过他。反正我是和他完全相反,别看我身体条件这么出色,可从小就是一个老实巴交任人欺负的胆小鬼。小学的时候放学出门,后面的小朋友挤我,我回头瞪他一眼,结果那小孩就把我推倒了,还踢了我两脚。后来我爬起来,飞快的跑出门,那会儿吓得都没敢哭。当时混蛋老爸在门口接我,这事被他看的一清二楚,他是气坏了,把我我狠狠骂了一顿,还到处宣传我是个没用的东西。反正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长大后我变成了一个温柔老实的人,不过也再没人敢欺负我,因为一般人看到我这身材体格就会憷三分的,我挺喜欢这样,最起码不用像那混蛋老爸一样好勇斗狠,想让别人都怕他。

     我身体好,所以和我做爱的女孩都很享受,对于这点我很自信。到现在为止,我大概和100多个女孩发生过关系。真不是吹牛,我仔细计算过的。听说篮球传奇张伯伦一生睡过20000个女人,这肯定假的了。我也打篮球,可我只睡过100多个女孩。而这100多个女孩中,还有3个是我的女朋友,其中又有2个是处女,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和她们尝试过不少次,可一直没成功,所以说是我太温柔。有时候我挺后悔的,当时应该狠下心,也许那一咬牙一用力,现在的我早就结婚生子咯。

     我很奇怪,为什么外面那么冷,我的身体状态又很糟糕的情况下,这满脑子还总是想着性的事情。仔细回想好像从我开始走到现在,想的最多的还是性。不知道佛洛依德有没有分析过为什么男人脑子里总会想着色情和性爱,反正他说好男人找不到女朋友,这话我深信不疑。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我肯定找不到好老婆了。想到这,我又觉得沮丧。管他娘的呢,反正老子以后就要这么走着了,不娶老婆,不工作,什么都不干。我突然有点明白了,男人喜欢自慰。

     就算是自慰,也离不开女人。性爱色情是男人绝对重要的事,哪个男人不爱想,哪个男人不爱做?假如真有无情无欲的男人,那他肯定不是男人,甚至连个人都算不上。我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故事:庄子的老婆死了,他在那击鼓而歌,惠施看到就责问他,你为什么不伤心还穷开心。庄子说他老婆解脱了,所以要庆祝嘛。其实这句话的意思还包括:庄子也解脱了,没老婆管,他就能放心大胆的寻花问柳。你以为那惠施不好色,其实那天他个老小子就是邀庄子去干坏事的。总算惠施好歹也是个相爷,脸皮薄,所以每次他想干那事就拉着庄子。庄子洒脱多了,有空就变个大蝴蝶在花丛里胡混,这事被她老婆知道后,他就讹人。诶,那蝴蝶变成了我还是我变成了蝴蝶呢?现在庄子的老婆走了,没了管头他能不击鼓而歌欢天喜地嘛。知道为什么庄子总和惠施混一起了吗,鬼混呗。至于那两人有没有动龙阳之性,我想不出来。

     庄子是我最敬仰的古圣先贤,因为人家洒脱不羁,你就是说庄子这个龟孙子王八蛋,他也不会爬出来和你计较的,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超脱一切,自然之道。庄子和佛家讲六道轮回,前世今生,因果报应,如果有,那上辈子我肯定是青楼名妓,被无数男人欺凌,有钱有权的都喜欢玩弄我。然后我碰到了个卖油的穷酸秀才,我见他为人正直,待我真心,于是便奋不顾身与他私奔,可恨这杀千刀的王八竟然嫌弃我的身份,一心图财。他把我多年积攒下的血肉钱抢走,又把我又卖回了青楼,可怜我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最后郁郁而终。几世轮回,我从畜生道修回人,这辈子得了男儿身,誓将前世欺凌我的王八们统统寻得,也让今世的她们尝尝身下辱的滋味。

     我笑了,因为想的太入戏,太搞笑。我经常会这样,经常会想到一些好玩的情节,或者自己在脑子编一些搞笑的故事,有时想着想着自己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那绝对是发自内心会心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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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头上一凉,紧接着脸上又是点点点连续的冰冷感。原来雨丝变化了,变成了小雨点,似乎还夹杂着肉眼看不到的小雪花。脸上的这一阵寒冷,让我停止了喷白烟的游戏。要知道这会我正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大烟斗,满满的烟丝刚被点燃,正呼呼冒着热腾腾的白烟呢。一阵迅猛的风儿迎面吹了过来,我打了个哆嗦,把上衣的拉链又朝上扯了扯。好冷,我整个人都快湿了,刚才靠走着积累下的热量几乎散尽,而整条街上除了道两旁的老树就剩下我一个了。

     雨中冰冷的感觉让我想到了王二,一个故事里的角色。王二和陈清扬私奔跑到了山上,有次他们在山里赶路,碰到了大雨。两人冷极了,陈清扬是个医生,她立刻就想到了做爱取暖的方法。于是两人就不再继续赶路,停下来拼命做爱。我想如果他们当时不做爱的话,估计都会得肺炎死掉。反正现在我的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个场景。现在我也很冷,也没有女人和我就地做爱,再说就算有,我也肯定不可能像王二那样还能干得起那种事,因为我实在太冷了。

     我把双手插进口袋,缩着身子走上了一座天桥。从桥上面看这座城市,突然会觉得很美,因为白天到处都是灰色的,而现在是昏黄色。本来昏黄色的样子会惹人厌恶,可现在下着雨,昏黄色就显得柔和了许多,只要是被光照到的地方,到处披着沙裹着雾,朦朦胧胧很温情。天桥下面是往来穿梭的大小汽车,这时候你就不会觉得它们的动会破坏这片朦胧的静,反而它们的运动都是静止的朦胧的,也许是融入了这片昏黄中,跑着的汽车们就像黄色夹心冰激凌上草莓酱溢了出来。

     实在是冷的受不了,我就近找了家书店,一头撞了进去。我很心疼自己身上穿着新裤子,还有走路很舒服的鞋子。裤脚和鞋子上应该沾满了泥点子吧,等它们干了,我要把裤子搓干净,鞋子擦干净。我一边想,一边在书店随意逛了起来,转了几个书架,再看看目录,原来这是家外文书店。店子倒不小,还有二楼呢。可能是下雨的缘故,也许是时间不早了,虽然不知道是几点了,可这家书店很冷清,除了三三两两大声聊天的老阿姨外,几乎就没有顾客了。

     我对外语很感兴趣,因为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找个外国女朋友,来场跨国恋。理想的情况是找个外国老婆,再生个小漂亮的小混血。我也很喜欢中国的姑娘,可现在的法律规定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所以我一定要想清楚,是找个法国妞还是找个中国妹,哎我总是胡思乱想,虽然我手里拿着画册,也假模假样的翻了好几页,可我脑子里就是在想一些奇怪的事情。你说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有这么多规矩,这些规定法律又凭什么成立,为什么我们要老实的遵守,破坏一点就要受到惩罚。谁制定的这些狗屁法律规定,别误会我可不是因为一夫一妻制而发牢骚的。对了,我是觉得自己一个人想太孤单了,所以我又想象出一个听众,听我发牢骚。凭什么,这些规矩凭什么约束我们,难道它们就一定是正确的,一定是最好的?噢,或许你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定规矩是为了保护大家,让每个人都能更安心的生活。我说纯属扯淡,我看这些规定就是为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就是让一些人享受一些该死的特权,让他们活得更舒服罢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是为了让下级害怕上级,家规是为了让儿子害怕老子的。

     早上上班员工迟到的话会被批评,扣钱。领导迟到那就是天经地义,批评他,哪个员工敢站出来批评他?谁又能扣他一分钱。这个是忠,你懂吗!儿子犯错了,老子劈头盖脸骂一顿,噼里啪啦揍一顿,小意思,棍棒底下出孝子嘛。老子在外面鬼混,干了坏事,被儿子碰到,哪个小孩敢打骂自己的老子?这就是孝,明白了吧。这些全都是他妈的规矩,是人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得遵守这些狗屎规矩,要不然你就会被整个社会整个人类视为狗屎,甚至是连狗屎都不如的东西。

     我就这么瞎想着走上了电梯,这个电梯特有意思,没人的时候它非常慢像小乌龟爬山一样,一点点向上跑。不过等我一站到上面,它就变成了蹦蹦跳的小兔,呼啦一下到了二楼。这家书店的二楼照样还是冷冷清清,除了穿着马甲的店员,几乎没什么人了。书店的空调很暖和,就这么一会我感觉很热,敞开了上衣,随意逛吧,等身上都被热干了咱再走。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楼卖小语种的外文书籍倒不少,不过拿起几本翻着看就发现书页已经很黄了,估计是积压了很久也卖不出吧。很多中国人连老祖宗的汉语都学不好,还醉心于外国语言,哎!反正在我心里汉语是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全世界人民都应该学习汉语,我们要把汉推事业轰轰烈烈的进行到底。

     又转过一排书架,这片区域主要出售是考研英语,在职读研英语,应用英语等相关书籍。我顺手拿起一本十大水考研词汇翻看了起来,其实我本来打算今年考个研究生的,当然不是在职的那种,要考就考全国普招的嘛。说实话我的英语很烂,大学压根就没好好学过,连12级都没通过。还没扫过几个几个单词我就烦躁了起来,为什么一个顾客都没有,实在让人太沮丧了,要知道我已经很长时间没碰到一个人了。除了那几个穿着马甲唠着家常的老阿姨外,我是想看几个年青漂亮的女孩啊,也许这样我的心情才能好点。

     还算幸运,在GRE的专柜我发现了一个带粉色帽子穿着蓝色牛仔裤咖啡色外套的女孩,从背影来看身材还不错,最起码腿很细。而且能戴起粉色可爱帽的女孩应该不是丑女吧,我在附近墨迹了好几圈慢慢朝她走了过去。娘的,这是我整天的第一句脏话,因为她的位置正好在窝在角落而且正好是背对着我,始终都是保持那种姿势,这让我很恼火。要知道我等了约莫1、2个小时才碰见这么一个带点青春气息的女孩。真不知道那本书里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她。这个妹妹,就像顶住了一样低着头捧着书。我极不情愿的离开了那片区域,因为旁边有个书店大伯一直晃来晃去,我可不想被别人看成没文化低素质就像搭讪泡妞的登徒浪子,毕竟这是家外文书店。咱不能在GRE面前,丢了中国人的脸面。

     我最后走到了英文名著的书柜前,随意翻看了起来。其实我的外衣早已经干了,可我并不急着出去。不是因为怕冷,而是想等背影妹妹看完书走过来的时候,瞧上她一样,看看她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要知道我所在的这个区域正好就在电梯旁,小算盘打得可正好的。其实我对外文名著很着急的,从小学5年级我就开始看世界名著,一直看到上大学,所以还真没有什么名著是我没看过的。这里全是英文版的,瞧起来那感觉肯定不一样,要知道现在世界名著的翻译越来越差了,那些年青的外院的小姑娘小伙子只会ABC却不懂ABC代表什么含义,所以我现在也很少看新书了。

     仔细看了书目,我选了《亚瑟王与圆桌武士》,从小我就对这个故事非常痴迷。要知道那时候有款非常流行的街机就是圆桌武士。游戏过关打怪,主角三个,老大拿刀,老二拿剑,老三拿把斧子。我一直认为长着满头金发的老大正是帅气的亚瑟王,直到最近我在PSP里玩这款老游戏,才注意到他们头顶扛着的蓝色英文名,原来老大叫兰斯洛特是圆桌武士的头头,长着络腮胡邋里邋遢我从来不会选上的老二才是亚瑟,真令我沮丧。娘的,现实总是那么烂,令人难以接受。要知道亚瑟在大家心中应该是一个长着金色长发,骑着白马,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超级灿烂的帅哥,他拔起了传说中的圣剑——王者之剑,带着他忠实的圆桌武士们统一了不列颠。该死的游戏却把他设定为留着刘胡兰发型的胡子茬,还骗了我接近20年。

     想到这里我更生气了,不能再瞎想了还是继续看书吧。这本英文书《亚瑟王与圆桌武士》好像是儿童版的,里面的语句很简单,我读起来倒也不费劲。就在看到亚瑟拔起了教堂前的圣剑的时候,书店的广播响起了,四国语言中英德日通知我他们要关门打烊了,请明天再来。听到这个广播我倒挺高兴的,因为背影妹妹就就过来了,我终于可以一睹芳容啦。再也没有心情看亚瑟王了,我就眼巴巴的瞧着背影妹的方向,左等不来右等不到,这时广播已经是第四遍了。哎周围的老阿姨一个劲的拿眼睛瞟我,的确我买又不买关门了还赖着不走,换作我是店员我也会瞟的。第五遍广播响起的时候,我终于不情愿的放下了书,走出了这家有个背影妹妹的外文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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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这么走着,不知不觉走过了另外一条很长的步行街,这条西京路专卖服装,人气很旺,来往的美女也不少。可我完全没心思去欣赏她们的屁股或者脸蛋,我进入了一种冥想的状态。其实从刚开始走,我就进入了这种状态,虽然走着的时候我的确是在用心观察周围的一切,可脑子却充斥着太多的想法和念头。有时候是在回忆过往的一幕幕,有时候是在思考命运,还有时我在背着古诗,那些诗一句句的从我的心底冒了上来,大都是上小学时学会的。等我有了小孩,从小就要让他拼命背古诗,不管他懂不懂,长大了肯定就太有用了。不过这事儿想的实在太远了,我还是得继续走着啊。

     其实,走着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个人。想她的时间占了大部分,她当然是个女孩了。记起有个叫汪四的,他最喜欢爬山,什么珠穆朗玛喜马拉雅他都上过。他说自己爬山的时候什么都没想,就是总想女人。这个想肯定不是想和女人做爱,而是追忆他和这些女人之间的点滴故事。现在我的状态有些类似于正在爬山的汪四,我也在想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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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想喝酒,就去买了瓶红酒。我在想啤酒太俗,白酒太慵,只有红酒配品。我不喝酒,不会也不喜欢,每年总有那么一两次,要被迫喝点敬酒。而我是沾酒脸就红,喝上两杯就必醉,醉酒后就是晕晕头疼想睡觉。酒入口是凉的,尤其在冬天,那味道很奇怪,总感觉它很强势就像粗鲁的男人要强迫你和他做爱,我讨厌那种被它强暴的感觉。但不得不承认,它是个英俊强壮吸引人的家伙,要不然怎有世上无数为它倾倒的男人女人,大家都喜欢和酒做爱。

    长大的过程是悄悄的,我是感性的人,可以若有若无的捕捉到些许踪迹。于是突然间我想喝酒,想和它做爱,不再抗拒,而是主动迎合它,享受它,来一次激情的舌吻,不知道我这第一次会是什么感觉。我希望是甜蜜的,但很害怕会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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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到2009,就是多了个1.究竟这个1是得到的1还是逝去的1,对每个人来说不一样。对我来说这个1逝去的远大于所得。在这一年里,我失去了很多,唯一得到了成长,年龄上的心理上的,其实也就是不得不去面对的现实,不得不走进的大人世界。我承认我一直抗拒长大,因为现实总像是醉酒后的呕吐物一样令人无比恶心。

     我并不愤世妒俗,相反的我热爱生活,喜欢美好的事物。我喜欢小孩,喜欢他们的忘性,喜欢他们的无忧,很可惜我永远不可能长回去了。现实也许不像我形容的那么差,只是它和我追求的理想、生活发生了冲突矛盾。很可惜我永远敌不过它,所以只能尽量去逃避,甚至诋毁它。我知道现实对许多许多的大家来说是顺其自然是成长的酸甜苦辣,对我也是这样。一个心中有着梦幻岛的人,现实永远不会令他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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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首

一.

小爸爸一口气说了四个故事,时间也快接近零点。妞妞缩在被子里,不停打哈欠,显然是困了。小爸爸俯身给了女儿一记额吻:“睡吧,睡吧,乖宝”。小女孩发现爸爸离开,立刻把眼睛瞪得大大。“小爸,宝宝宝一点不困。哈。。。啊。”话还没说完就打了个哈欠。小妞妞赶紧用小手捂住了嘴巴,她眨着大眼睛,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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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爸爸,宝宝还要听故事,再说再说。”小女孩又撒娇了。

当爸的很了解女儿,他知道不继续给她讲故事,这个小任性的小姑娘会吵得全家不得安生。“宝宝,爸爸再说一个故事,听完了咱们就睡觉。好不好?”

“不好,小爸爸我要再听十个故事”小女孩张开手,把两只手掌十个指头竖在眼前。

“十个太多了,就二个”

“五个!”小女孩放下了一只小手,却把另外一只小手张的更大了!

“二个半!”

“不行不行,要四个,四个,小爸爸别欺负宝”小女孩嚷嚷了起来。

“那就三个吧,因为小爸爸肚子里只剩下三个故事啦。”小爸爸做出一脸无奈的表情。

小女孩转了转眼睛想了下,也就同意了。父女两个又打了一次勾勾,当然这是小女孩的主意,而小爸爸自然也打好了算盘。“下面的故事,我要说的难懂些,让小丫头早点睡着了。

当当当。。。到了零点。小女孩精神十足,笑嘻嘻的攀着小爸爸的胳膊,期待着最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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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零点的钟声刚响过。一艘小船慢慢地漂着,船甲板上摆着一张小桌子,5个人挤坐在一起。正中间的是大宝宝,紧贴着在他左边的是那小孩,大宝宝右边趴在桌上的是东东兰,然后他对面坐着两个人是李尤和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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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一声不响,那小孩握着管子拼命地吸着酸奶,东东兰趴在桌上盯着眼前的一杯白水,大宝宝手里的果汁是红色的,李尤刚把一杯黑咖啡送到嘴边,还没喝就猛地朝桌上一放朝大宝宝叫了起来“喂,大宝宝,这么晚了把我们叫出来干嘛啊?”他突然这么一声,可把旁边的甘然吓了一跳,他一直在数淡黄色的茶叶,眼看要数完现在全乱了。甘然狠狠瞪了李尤一眼,忍住了没发作,他也想知道大宝宝的目的。

“咱们几个,一直住在这船里,多少年都没聚过。今天我把你们几个重要的朋友叫出来好好聊一聊。”大宝宝回答李尤。

“哎,大宝宝拜托你动脑子想想,这么小的船能禁得起我们几个一起折腾嘛,真是胡闹啊你!”李尤开始训斥大宝宝。

“不许。。。咳咳。。。不许欺负大宝宝!”那小孩维护大宝宝,呛着奶了。

“叫什么叫,大家偶尔聚一次嘛,有什么关系,这么多年了难得一下子能见到四五个朋友同时在一起,开心还来不及呢瞎担心什么你。”甘然摇头晃脑,他和李尤是天生的冤家对头。虽说是朋友,但一碰上就非吵架不可。

“这次,咱们小聚一下,时间很短,李尤你放心吧。”大宝宝接过了话。李尤哼了下,一副生气的表情。一旁东东兰也不说话,还是没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好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为了调节下气氛,咱们每人先说个故事吧。。。”大宝宝发出提议。

“我会,我来,我来,我会!”那小孩不等别人搭话就自顾自得讲起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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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那天我放学了,学校门口有个卖冰棒的老奶奶,还有个老爷爷是她老伴儿。老爷爷驮着背,满脸皱纹看来年龄好大好大的。老奶奶负责收钱,老爷爷坐在小凳子上。我看到老爷爷有时会起身拿冰棒再慢慢坐下,我就想到了个恶作剧。我把爷爷的凳子朝后拿了拿,自己坐在上面。结果老爷爷拿完冰棒坐下的时候,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就没爬起来。当时我吓坏了,起身就跑,还没跑两步就被老奶奶一把抓住了书包。我当时真的好害怕,赖在地上打滚,然后趁她一分神,拔腿逃走了,老奶奶年龄大了追不上我。回到家,我也没敢告诉爸爸妈妈,结果第二天老爷爷家人找上门。。。我不是个好孩子,我是大坏蛋,呜呜呜呜。。。”故事还没说完,那小孩已经哭得稀里哗啦了。大宝宝赶紧把自己的果汁递给了他,这招果然有效,那小孩喝了两口果汁也就不哭了。大宝宝想说故事的话,甘然是最在行的,第二个故事就由甘然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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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孙悟空大闹天宫,大家都知道。后来他被佛祖释迦摩尼压在五行山下,希望能除其恶骨,去其劣根。美猴王在五行山下,一压就是整五百年。可殊不知悟空乃石生,石身石心,历经石中混沌无极。现在被压在山下,却是笑看花开花落,日月变幻,一切不关己事,逍遥自在的很。孙大圣没有口腹之欲,寿与天齐,佛祖没法将其神形俱灭,又没法渡化这顽石。孙悟空留于天地之间,成了神佛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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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灵鹫山上佛祖释迦摩尼聚座下十弟子:大迦叶、舍利弗、目楗连、富楼那、须菩提、阿难陀、优婆离、阿尼律陀、迦旃延、罗侯罗,谈经讲法。一时,佛祖望空出掌,一言不发。众弟子面面相觑不解其意,惟须菩提双掌合十曰:万物皆有佛性,自渡自渡。佛祖曰:渡己不渡人?须菩提曰:人人自渡人人得渡。佛祖:渡人渡己。众生普度。须菩提闭目不语。佛祖收掌,意态安详。突地舍利弗抚掌大笑,佛祖问其故。舍利弗答曰:汝爱我心,我怜汝色,是以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佛祖亦莞尔。

五指山下,贞观十年春,孙悟空独臂指天骂佛。突地,一鸟遗粪,正正打在悟空头顶。这鸟非但不走,反而落下地来,距悟空三尺咕咕直叫。这下可气煞了悟空,指着鸟儿破口大骂,但苦于身体被缚,不然准是生啖鸟肉。说来也奇,悟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却不懂鸟语。细细想来,却是因为鸟儿横骨未化。古往今来,也只有孔子高弟公冶长和奇男子东方朔可懂鸟语。闲言少叙,这鸟也奇,见了悟空气,它是趾高气扬三飞两跳,这可气得悟空猴性大发唧唧哇哇乱叫起来。鸟儿飞上枝头,对着悟空闭目小憩。醒来翩然飞走,临行又在悟空头顶拉了一屎。接下几日,此鸟总来欺侮悟空,不是遗粪就是洒水,可怜堂堂齐天大圣一世英名,末了竟有如此境遇。可悲可叹啊。

逆来顺受,人如此,猴亦如此。这时间一长,悟空也懒得怒懒得叫了,五百年没人搭理,现在这鸟儿又何尝不是一个伴儿呢。每天两个冤家互相瞪着,倒是互不知彼此心意。一天,悟空正在熟睡,突然头顶又被袭击,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悟空怒了,心想屎鸟你吃多了拉稀,也拉的太多了吧!睁眼一瞧,身边散落着红樱桃,再看看那鸟儿,原来它是摘了果子送给悟空。悟空虽然没口腹之欲,但这五百年吃雪喝雨不沾食物却也少了一个极大的乐趣。现在满地果子,悟空大嚼特嚼了一番,虽然是凡果但吃在嘴里也不比那仙桃神瓜味道差。“小鸟,算你迷途知返,对爷爷还不错。等爷爷出来就不吃你了”悟空冲着那鸟挤眉弄眼,那鸟张开嘴巴咕咕的,好像开怀大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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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鸟儿就把窝建在了悟空对面的大树上,两个冤家形影不离。这鸟儿不再朝着悟空拉屎撒尿了,反而每天都会采来果子谷物给悟空过嘴瘾。五百年多年来,这算是孙悟空最快乐的日子了。鸟儿叫,悟空也叫,悟空叫,鸟儿也叫。管它叫得是什么,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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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眨眼间,春夏秋冬更是一瞬间。贞观十年冬,鸟儿住的大树已经光秃秃了,只剩下孤零零的鸟巢一个。悟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享受吃的乐趣,没关系他感觉不到饥渴。可鸟儿却一天天的瘦小了,萎顿了。最近这几天鸟儿都是蹲在巢里,几乎没飞过。悟空很着急,朝它叫,鸟儿刚开始还能回叫两声,可慢慢地它叫不出来了。鸟儿盯着悟空看,不一会就闭了上眼,又猛地睁开眼,反复好几次了。这次它好像做了决定,扑打着翅膀想飞到悟空面前。可是才离开巢,飞在空中却突然掉了下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一切都被悟空看到了眼中,他觉得心灼热极了,那温度要比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高出一千倍一万倍。那热量把悟空的心一点点的撕开,撕碎,侵蚀。悟空难受啊,这比所有刑法都残酷。那鸟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拼命用翅膀撑着朝悟空前进,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悟空使出全身的力量,把独臂朝前伸着伸着,期望能触到鸟儿,将它温贴在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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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头上一凉,絮絮绒绒的大雪片子从天而将,那时人说是天花。悟空抬头看了一眼,漫天花飞舞,苍茫茫。等他回头再看地上鸟儿的时候,那鸟儿已经爬到他的指尖前,头朝下一动不再动。片刻间,满地铺满白色天花,将鸟儿掩埋。悟空没法再多看它一眼。心越来越憋闷,心越来越紧,谁在挤压我的心,好难过,谁在灼烧我的心,好痛苦。。。悟空使出浑身劲拼命摇动了五指山,他想粉身碎骨,要灰飞湮灭!啊!!!一声响彻天地的巨响,五指山纹丝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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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三藏自贞观十三年九月望前三日,……出长安关外,秋深时节,遇妖被太白金星救后“半日”,逢刘伯钦,在刘家盘垣两日后到五行山解救了孙悟空。五行山下,孙悟空被压632年。

佛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是以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甘然刚把故事说完,李尤就嚷嚷了起来:“自以为暗藏机锋,其实狗屁不通。玩矫情也要看看别人能不能听懂。”这一通评价气得甘然浑身发抖,眼看两人又要开战。一直趴在桌上的东东兰坐了起来,伸个懒腰后,把手肘支在桌上,托着脸颊无精打采的看着他们两个“我来说个故事吧”桌上这几个朋友都吃了一惊,要知道东东兰从来不会主动去做任何事的。“那小孩,那小孩,快过来,东东兰要讲故事啦”大宝宝赶紧招呼在一旁转圈圈的那小孩。原来刚才甘然说的故事,一开始那小孩还听得津津有味,可后面越来越没趣,所以他就跑到一边自顾自地玩了起来。现在轮到东东兰说故事了,那小孩跑过来一屁股坐下,认真地听着故事。

“有一天我在骑自行车,骑着骑着我就发现车篮子上有一小蜘蛛,淡黄色的身体略带透明。它在铁网上爬来爬去,不知道要干什么。当时我还满怕的,怕这黄色的小东西爬到我身上。后来我仔细看了会,发现它浑身黄晶晶还满可爱的。然后我就想,要是我能变成一只小蜘蛛就好了。”

说到这里,东东兰换回一开始的姿势又趴在了桌上,不再做声。 “这样就结束了?后面呢?”李尤忍不住问到。“结束了,没有后面了。”东东兰懒懒的回答。大宝宝几个人面面相觑,实在弄不懂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意思。坐一旁的那小孩却拼命鼓掌“好玩,好玩,我喜欢这个故事!”

“太无聊了,还是我来讲个真正的故事吧!”李尤决定亲自出马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棵苹果树,非常巨大的一棵,上面结着成千上万数不清的苹果。地上所有的女孩子都喜爱这些水灵灵的果子,每天她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选苹果。这棵巨大的苹果树一直被称为生命树,因为吃了树上的果子可以永葆青春。(我想这也是女孩子们爱吃苹果的原因吧)上帝曾在生命树下立了一个规定:每个女孩只能选择一只属于自己的苹果,如果贪心将遭遇不幸。

因为这个规定的存在,女孩子们都希望自己能得到最好的那只苹果。她们在树上认真的寻找着心爱的苹果,红色的,大大的,成熟的果子会特别抢手。一些眼光敏锐聪明能干的女孩,会得到那些长得鲜红的苹果。经常也有这么一种情况,有几个女孩同时看中了一只红苹果,为了得到它,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

除了红苹果生命树上还有许多青苹果,它们是无人问津的。红苹果甜美多汁,青苹果酸涩难咽,这个道理谁都懂。对于苹果而言,只有被女孩子们选中才能成为生命之果,否则只能烂在枝头,这是它们的归宿。所以生命树上的每一只苹果都在努力变大变红变得成熟。不过呢,总有一些苹果喜欢例外。有一只大大的青苹果挂在枝头,特别醒目。这只青苹果呆在树上很长很长时间了,和它同时出生的苹果们早都变红了,一个个被女孩子们选走,就只剩下了它。久而久之这只苹果得到个绰号:大肚子果果青。

别的苹果经常会问大肚子果果青为什么不长大不变红,难道打算烂掉。果果青总会回答不知道。一个个小姑娘大姑娘老姑娘选走了一批批的红苹果,大肚子果果青独挂枝头,寂寞的特别醒目。它知道自己是不会被选中的,真是个宿命论苹果。

有一天生命树下,来了一个快乐的小姑娘。她蹦蹦跳跳绕着大树转了几圈后,坐在树下,双手托腮望着果果青。果果青也注意到了她,长长的头发直直的,黑色的大眼睛亮亮的,皮肤晶莹剔透,脸蛋儿粉嫩粉嫩的。“好可爱的姑娘”果果青见过许多姑娘,但这个是最特别的。

在下面的每一天里,这个小姑娘都会跑来。满树的红苹果她不选,就是望着果果青。其他姑娘都很纳闷,一些老姑娘来劝她让她赶紧选个最大最红的苹果,别在青苹果身上浪费时间。小姑娘摇摇头,还是一如既往的望着果果青,欣赏着那一丝细小的红晕。

很多年过去了,得到红苹果的小姑娘也都变成了老姑娘,她们的青春并没有留驻。除了那个每天在大树下望着果果青的小姑娘,依旧是青春美丽可爱,没有任何变化。因为她选中了大肚子果果青。对了果果青现在有了个新的绰号叫果果红。”

李尤一口气讲完故事,得意洋洋的望着大家。大家满脸呆像,显然是没听懂。“比东东兰的故事还要差!”甘然第一个给了评价。李尤没理他看了看大宝宝,大宝宝耸耸肩也表示没听懂。李尤刚要解释,就听旁边噗的一声,吓了一跳。原来那小孩趁着他聚精会神讲故事的时候把咖啡拿了过去,偷偷喝了一大口。“好苦呀,李尤你怎么能喝得下这东西啊!”那小孩皱着眉,把咖啡还了回来。李尤看着他,心想我还是不要解释这个故事的意思了,这些人一个比一个白痴。“大宝宝,该你说故事了。”李尤提醒他。“今天在船上发生的一切,就是我要说的第五个故事,我会把它们全部记下了,写进航海日志。”看样子大宝宝不打算再讲故事了,大家也没勉强他。因为刚才的每一个故事都很难懂,所以谁都没兴致了。

大宝宝站起来望着茫茫的水面,空荡荡静悄悄。“谢谢你们大家都能陪着我。”大宝宝说得很真诚。

“说的什么话,大家同在一条船上,本来就不分彼此的。”甘然拍了拍大宝宝的肩膀。

“大宝宝,你要能听我的,这船按照我选的方向前进,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辛苦了。”李尤看着大宝宝叹了口气。

“你选的方向再好有什么用,你又不愿意经常出来掌舵,这船还是得交给我和大宝宝。”甘然回了他一句。

“这船能同时容得下那么多人嘛?每次我掌舵,不都是你跳出来搅局吗。要不是你我们这船哪会碰到那么多暗礁,受那么多撞击。。。”李尤开始埋怨甘然,两人又吵了起来。

“每次遇到危险的时候,你们俩怎么都不见了呢?”东东兰慢条斯理的问了一句。李尤和甘然都沉默了。“每次小船有危机的时候,只有大宝宝和那小孩两人在硬撑着。这船要是教给了你们,准沉.”东东兰得理不饶人.

“你呢?为什么只有风和日丽天,享福的日子你才会出来呢?”李尤反问了一句。“是啊,其实一直拖后腿的是你小子。逃避责任,浪费时间这是你的强项”甘然开始责怪起了东东兰。三个人互相看不爽,互相挑毛病。

“人生海海,何去何从?”大宝宝长叹一句,三个人都愣住了。的确,这船从哪里来又要到哪边去呢?自己从何处来,又将归向何方呢?四个人各自沉思了起来。只剩下那小孩一个围着桌子跑来跑去,一会喝一口酸奶,一会呷一口果汁。嘴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叽里呱啦说的什么。

“我们几个中间,我最早认识的是那小孩。然后慢慢地认识了东东兰,甘然、李尤还有其他的朋友。其实每次我们的小船遇到危险困难的时候,不光是我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承受。而真正给我们支持的还是那小孩,要是没有他我不知道我们的小船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会会更大会更好会更快。”大宝宝顿了顿,慢慢的说到“也许这船会沉没。”

听了大宝宝的话,没人反对。大家一起看着那小孩。“他就是那只黄色的小蜘蛛”这是东东兰的想法。“他是果果青。”李尤是这么想的。“他是孙悟空的那只鸟儿”甘然想到这里心里一阵悲伤。“他是我”大宝宝心想。

“最近,那小孩在我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你们陪着我的时间越来越长,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大宝宝问他们几个。

“那小孩,会怎么样?”甘然已经意识到了,但他还是问了。

“我想他快要离开了,也许是现在,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后天,我能感觉到,他要离开了,离开我们,离开这条船。”大宝宝回答的声音很轻。

“离开了就是消失,他要消失了。”李尤补充了一句。

四个人都沉默了,那小孩笑呵呵的跑了过来。眨着金棕色的眸子盯着大宝宝:“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什么?”“我知道我们的船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哦?”“从这里来到那里去?”“你怎么知道的?”“我就是从这里来的,现在我要去到那里去了啊,哈哈哈”

“人生海海,何去何从?来时来,去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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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孩和大宝宝形影不离。一次,两人约好了去拉粑粑。搞定后,那小孩问大宝宝要草纸,大宝宝说没有。那小孩就问:那你怎么擦屁屁啊?大宝宝说我有办法啊,就从脸上扯下了一张面具递给那小孩:用这个,纸糊的,嫌硬就用手揉下。那小孩问:大宝宝,你怎么办啊。就一张,不够我们俩用的啊。大宝宝说没事儿,我这儿多着呢。说完又从脸上扯下好几张面具来。

两个人擦完屁屁,就回家了。路上,那小孩使劲盯着大宝宝的脸,他忍不住问了起来:大宝宝你究竟戴了多少张面具啊。大宝宝认真的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反正怎么都用不完就是了。那小孩又问:难道别人看不出来你戴着面具啊?对了,你和我一起的时候还戴着面具啊?大宝宝说:恩,我从来不摘下面具,无论和谁再一起都会戴着它们,这样才可以保护我不受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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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宝说:一夜知秋。乍冷时,他感觉夏天玩了把三级跳,直接入冬。每年秋天。大宝宝都会很害怕,他不讨厌微微凉的气候,而且深爱着桂花飘香,一平静水垂钓的安逸。他害怕的是到处弥漫着那气息,熟悉而挥之不去的感伤,一年一年往复。种了因,结了果,那人却被绑在死结上,了了了了。

大宝宝发完牢骚后,总会反思,饿,好幼稚。他就是死结上那个了了了了。今天大宝宝看到一个老伯洗澡的时候拿着牙刷,认真的刷着他的拖鞋鞋底,满厉害的。还有大宝宝今天终于没有加班了,难得啊。他的一个唱昆曲的朋友告诉大宝宝:你应该去演小生。大宝宝认为自己该去演个净角,因为长得丑嘛。毕竟免费的昆曲可不是天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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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下雨,大宝宝不喜欢湿凉湿凉的感觉。今晚十点半就回来啦,比前几天早了很多呢。穿着花衣裳,打着花伞,大宝宝想起到小时候总被妈打扮成女孩,幸好大宝宝只是穿花宝宝而不是女宝宝。。。

为什么不想当女宝宝呢?因为女宝宝长得太快啦,所以老的也太快。。。大宝宝认真的观察了几个美女朋友,果然时间才是最牛X的,把美变丑,把新变旧,把青春变衰老,实话实说女宝宝过了25就不得不向时间屈服了。大宝宝,是喜欢小姑娘还是大姑娘又或是老姑娘呢?答案在他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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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不是超人,虽然一直以为自己很强大。这是大宝宝这三天来的体会。每天晚上23点下班早上6点半就爬起来了,晚上还睡不安稳,白天还要拼命思考,好久没如此强度的工作了。右脑死了,没关系,至少左脑还保留着所有美好希望,大宝宝是这样想的。

最近这段时间,大宝宝的确在变化:身体变化,心理变化,思想变化。总得说来是质的变化。大宝宝又给自己总结了一句,简单明了嘛。大宝宝今天晚上回去的时候,下了雨,特意打车去超市买水果结果没水果。为此大宝宝还淋了雨,回的太晚了,买不到水果了。大宝宝喜欢吃的零食和水果,都没有了。最后从冰箱里翻出了哈密瓜,据说是补充纤维的。大宝宝把自己当成白蚂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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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男人

十岁以前,他什么都不懂,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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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 钟情 相恋 厮守 我愿意用7秒去爱上一个人 心中追求着是这种情结。

额角 T恤  花裙 舞鞋  我狂热于舞者优雅美丽气质 油然而生的好感是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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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梁镂楶,青琐丹楹

这个人心不沉静,干什么事都干不好。看来我是劫数难逃了。发呆,胡思乱想,脑子里的事情进进出出,思来想去,结果没有一件是我能解决的。哎,发个牢骚抱怨下吧,为什么人真的是越长大越苦恼,晚上那沉沉的觉也不见了。天天头晕晕,脑胀胀,何时才会有终了呢?我并不知道。当一切都很渺茫,或许放弃希望才能解脱。原来的我只能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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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513

  

图像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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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2007815192348612_2 

最近总是干一些莫名其妙的傻事,我的妈呀。我什么时候才能正常点。。。身边的姐姐弟弟哥哥妹妹们一个个都结婚生子了,可我还觉得自己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孩。竟干一些蠢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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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伦敦一位年青的英国军官罗伊邂逅了美丽的芭蕾舞女演员玛拉,他们互相交谈了起来。玛拉向罗伊谈到了自己的舞蹈梦想,而罗伊是正在度假,明天就要开往法国的前线。当天晚上玛拉要去剧院演出,而罗伊要参加上司组织的一个无法拒绝的晚宴,他们告别了。

剧院上演了《天鹅湖》,罗伊出现了他没去上司的宴会。演出结束,罗伊约玛拉共进晚餐。一曲华尔兹结束,两人互相拥抱深吻在一起。第二天,罗伊向玛拉求婚,玛拉幸福的答应了。可两人准备去教堂完婚的时候,罗伊接到命令要马上开赴前线。而当天玛拉也因为不遵守芭蕾舞团的规定被无情的开除了。

罗伊留下一封信关照玛拉去找自己的母亲,就出发了。就在玛拉到餐厅等待罗伊母亲的时候,无意中在报纸上发现了罗伊阵亡的消息。她情绪混乱,也搞砸了和罗伊母亲的会面。更糟糕的是这个可怜的姑娘一病不起。

为了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玛拉的好朋友凯蒂到街头当起了妓女。玛拉痊愈后,知道了一切,她决定不让凯蒂一人负担两个人的生活。就这样,玛拉也沦为街头妓女。

滑铁卢车站,玛拉在街头拉客。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是罗伊,他还活着。罗伊认出了玛拉,他对玛拉的爱丝毫未变。他坚持举行了婚礼,并带着玛拉回到了故乡。玛拉见到了罗伊的母亲告诉了她自己所有的遭遇,并表示要永远离开罗伊。

玛拉留下了一封信离开了罗伊的家乡。罗伊到处寻找自己的爱人,他追到伦敦,找到了玛拉的好朋友凯蒂。凯蒂告诉了他一切。罗依悲痛地说:“我要永远找她。” 他们找遍了各个可能的地方。。。

后面的结局是我难以接受的,所以我从来不看也不说最后那一段。我的心里,罗伊还是在永远的寻找着自己的爱人。

56464 7987 上帝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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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振作点,我知道你的朋友去哪了。”丑小鸡费力张大了眼睛,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樟树上是一只叫不上名字的鸟儿。“我在这个森林里经常看到你和一只小野鸭呆在一起,如果那是你的朋友的话,它是去了南边,天冷了这里的食物少了,它们整个野鸭家族要去暖和的地方过冬,到了春天到你的朋友就会回来。现在我也要去南边过冬了,如果见到你朋友我会帮你给它带个信的。小家伙,好好活下去,等着你的朋友回来吧。”这只好心的无名鸟说完便展翅飞走了,似乎它是不忍心看着丑小鸡的惨状。

丑小鸡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它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几天后,丑小鸡复原了。离开了农场樟树成了它的家,就这样继续着孤独的生活。每天它都会顺着小河望着南边,因为小野鸭在那里。天气越来越冷,北风的势力也是越来越大,她吹落了每一片树叶,吹黄了每一根青草。农场里的动物们都有暖暖的窝,唯独丑小鸡它只能靠着自己厚厚的羽毛外衣来保暖。另外还有一个家伙在寒冷的日子里过得不顺心,那就是断尾鼠。它的窝里冷冷冰冰,因为在农场它借不到一根稻草。这个倒霉的家伙,备受寒冷的折磨。直到有这么一天,它看到了丑小鸡,一对眯眯小鼠眼瞪大了起来。

这几天,断尾突然开始关心起了丑小鸡。他经常跑到樟树下陪伴那个小家伙。没有戏弄,不再嘲笑。看起来断尾鼠是真真的关心丑小鸡。在最孤独的时候,有了伴儿,这是多么幸运的事,丑小鸡忘记了断尾鼠以前的种种恶行,一心一意的和它相处。有一天,断尾和丑小鸡又聊起了小野鸭的事情。

南边并不远,顺着小河一直游就能到了。春天到来还有很久,野鸭家族不一定会回到这里的湖泊,它们也许会选择新的领地栖息。其实以前鸡和鸭一样都会游泳,只是鸡在岸上住惯了。。。丑小鸡相信了断尾鼠的每一句话。它万分感激这个好心的老鼠点醒了自己。没有任何犹豫,丑小鸡冲进了小河。

不幸的是,丑小鸡一沾到水就慢慢沉了下去,它用力拍打着自己翅膀想要浮起来。可是冰冷的河水却让身体越来越重,丑小鸡溺水了。它拼命的爬回岸上,瘫倒在地,嘴巴朝外吐着冷水,北风一阵阵的嘲笑着这只落汤鸡,让它不住的发抖。“老弟,你没事吧”断尾鼠跑了过了表现出最真切的关心。“哎,我没想到现在的鸡都退化成这样了。我爷爷那个时候的鸡儿们,上天能飞,在地能跑,下水会游。再看看你们,现在就只能在地上跑跑了,老弟我看你还是放弃吧。”丑小鸡没作声,只是静静的躺着。这下可急坏了旁边的断尾鼠,它不安的踱来踱去,暗暗盘算着。

接下来的几天里,丑小鸡不断的冲到小河里,而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可乐坏了旁边的断尾。时机成熟了,断尾鼠告诉丑小鸡他发现了原因:之所以浮不起来是因为丑小鸡的羽毛会吸水,让身体变重,鸡要想学会游泳身上一定不能有羽毛。。。

丑小鸡闭上了眼睛,忍受着巨大痛苦。它身上的羽毛一根根的被断尾鼠拔了下来。这老鼠两只小眼放着光,大咧着尖嘴满脸贪婪相。他拼命的扯着丑小鸡的羽毛,一根都不愿放过。终于在断尾鼠的努力下丑小鸡浑身上下变得光秃秃了。形容一下现在的丑小鸡,与其说它是丑八怪,还不如说是只恶心的怪物。它全身苍白的鸡皮上布满了红红的疙瘩,上面还在不断的溢出鲜血。是火辣辣的痛,还是冰冷冷的寒,颤抖着的丑小鸡已经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断尾鼠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剩下的就是好好欣赏丑小鸡的表演了。它突然又想到应该把大伙都叫来娱乐娱乐,这样的话自己在农场里应该能赢得不少的好感。“老弟,你先休息一下,记得一定要等我来了,你才能下水。知道吗。”丑小鸡闭着眼睛,点了点头。断尾趁着这会功夫飞似的跑到农场,把所有的动物都带到了河边。光秃秃的丑小鸡听到了嘈杂的谩骂声,张开了眼,它明白了。

断尾鼠在指手画脚的向大家吹嘘自己的杰作,丑小鸡朝着它慢慢地走了过去,等断尾转身看到丑小鸡的时候,那血淋淋的鸡头已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断尾鼠惊得瘫在了地上,他害怕丑小鸡会啄瞎自己的眼睛。“一群冷血的东西,只想看别人的笑话,竟然也不提醒我”断尾鼠在心里把农场的好邻居们咒骂了一千遍。这次我是死定了,他惧怕的闭上了眼睛。

“谢谢你”断尾睁开了鼠眼,发现自己安然无恙。而丑小鸡已经站到了河边上准备入水。它刚才是想感谢我,不是要报复我,断尾回想了那句谢谢你。真是个傻子,傻到家了,不过这也是我鼠爷福大命好,断尾鼠又得意了起来。“各位,请注意看了动物史上第一只会游泳的神奇小鸡出现了。”这句让全体动物哄然大笑。

在快乐的笑声中丑小鸡跳进了水里,它两只爪子使劲得蹬着,秃秃的双翅划着水,一步步朝着河流深处前进。水好冷啊,幸亏小野鸭去了暖和的南边,要不然它肯定会被冻坏的。冰冷的感觉让丑小鸡关心起了自己的朋友。南边,我要朝南边游,在那里才能找到小野鸭。丑小鸡拼命的拍打着河水,在深水处它的头时而沉到了水面下,时而又猛然跳了出来。而这时候丑小鸡觉得自己的身体好轻好轻。对了,我已经没有羽毛了,这样就可以浮起来。丑小鸡开心极了,它不再怕水,它能游泳了。踩着水流,划起双翅,丑小鸡像只鸭子一样熟练的在河面上游弋。它加快了速度,飞一般的朝着南边游去。顺着这条小河,它穿过山谷,平原,草地,丑小鸡慢慢感觉身体暖和了起来。一眨眼它游进了一个大湖泊,这里的水是绿绿的,闪闪的,湖边长满了高高的樟树也是绿绿的。鱼儿,水草,阳光,风儿,小野鸭。丑小鸡的眼前闪现出了自己的好朋友。小野鸭一个猛子钻到了水里,很快又浮了上来嘴巴里还衔着几片水草,那模样就像当初在小河的时候一样。小野鸭转过身也看到了丑小鸡,第一眼它就认出了自己的朋友,即使这个朋友是个光秃秃的丑八怪。小野鸭欢快的朝着丑小鸡游了过来,丑小鸡开心极了,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朋友。

“沉下去了,沉下去了,我说嘛要是它还能浮起来那就真是怪物了。”断尾鼠得意的炫耀着自己的判断力。“你这个坏东西,出的什么鬼点子,让丑八怪死在这河里,这水叫以后我们怎么喝啊!”看完了热闹,农场里的动物们开始埋怨起了断尾鼠,因为它们担心丑小鸡溺死在河里会污染水源。“把他也扔到河里,把他也扔到河里。。。”断尾鼠引起了公愤,不过他们可不是为丑小鸡报仇。“算了,再把这个坏东西扔进河里,我看这水就彻底完蛋了。”不知谁提醒了一句总算留住了断尾的一条鼠命。农场里的动物们,骂骂咧咧的离开了河边。只剩下断尾鼠灰溜溜的从一个树洞里搬出了丑小鸡的羽毛。“哎,真是一般该死的冷血动物!”抱着那些羽毛,断尾鼠觉得温暖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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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12点前按时睡觉,生活的规律有秩。偶尔假期可以熬点小夜,赏一赏月夜白云飘,路黑树影移的景色。车内观夜最合适,有风袭人,有心伤神。夜色深沉,凉凉如似水。不如早歇,不如早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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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小鸡和小野鸭交上了朋友,两个小家伙整天形影不离的呆在一起。 一起聊天,一起玩耍,一起吃饭。累了它们就跑到樟树下休息,渴了它们就跑到河边喝口水,饿了丑小鸡会从地里刨出新鲜的蚯蚓,小野鸭会从河里捞出小鱼小虾水草,它们一起分享美味的食物。每天太阳下山的时候,两个朋友就要分开了。小野鸭要回到湖边的野鸭群中,而丑小鸡要回到农场的鸡舍里。等到第二天,天一亮,两个朋友就会在樟树下碰头。白天能和小野鸭呆在一起,是丑小鸡最快乐的时刻。它忘记了自己丑陋的外表,忘记了在农场里的烦恼,寂寞也被赶走了。

     丑小鸡交到了朋友,这个消息在整个农场传开了,大家开始议论纷纷。所有的农场成员最后达成了一致,他们都认为只有野种才会和丑小鸡呆在一起。这种想法也许是出于嫉妒,也许是出于轻蔑,总之丑小鸡交到了朋友让所有动物都很不爽,尤其是断尾鼠。要知道丑小鸡没认识小野鸭之前,整个就是他的跟屁虫,断尾鼠让丑小鸡做什么,丑小鸡从来没拒绝过,因为断尾鼠是唯一愿意搭理它的。

     小野鸭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丑小鸡的生活,谁也没法阻止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快乐。断尾鼠不行,农场里的任何一个都不行,即使他们用更恶毒的语言去攻击丑小鸡,也丝毫不起作用。小野鸭的糖衣包围了丑小鸡,让它周身只有甜蜜。两个朋友无忧无虑的享受着每一天的幸福。

     时间的齿轮在转动,滴答滴答,这声音似乎提醒了老天爷,快乐是无价之宝。这个吝啬的老头幡然醒悟,他要变本加利的收回丑小鸡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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