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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卡尔威特的天才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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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飘飘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察觉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说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里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呢?

                                                                                                   19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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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合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如同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在都带了暗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消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为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那秾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的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阴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汽。这些虽非甜美,却能强烈地刺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的倦怠之感。

看啊,那都是歌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取代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1921.11.3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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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红绿灯,是慢车道,它夹在车来车往的快车道和绚烂灯彩的人行道之间。两边的路很宽,我眼前的这条路是狭长的,前面没有任何一辆车或半个人,只有我。放眼望去,却看不到头。

这段是我独自走的路,尽管两边热闹忙碌,它却是安静的。只有我,沉浸在耳边的音乐中,我也是安静的。我的静是被迫的,因为路儿安静,我不忍破坏。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的我已经慢慢学会享受一个人走着,因为我的心静了。

这潭心水是浅的,是极不稳定的。你吹一口气,丢一粒沙,都会令它波涛澎湃。谁也不要动这潭心水,因为它荒唐。只有把它丢在无人可触之地才能使它安静,反省,不再荒唐。请等着看吧。

路儿很长,我享受着这一个人一条路,可突然从后面赶上了一人,超过了我。这条路不再安静,快车道的喧闹,人行道的绚烂一起在播放。安静的路儿总是短暂,需要用心珍惜。

我和猫儿们的友谊升级了,他们围着我,我有鱼。我看着他们,他们灵异。几根香肠下肚,猫儿们依依不舍的送我离去。我真的爱上了他们,希望他们也是,期待灵魂深处最深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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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外面,雨更大了。一个个小雨点串成一排排雨珠从天上撒了下来。我就这么一直走着,踩着满地的泥水,不一会鞋面就全湿了。我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这里人来人往汽车排成长队,车前灯聚着的光束,能让人看清雨珠子的轨迹。现在是什么时间了?为什么这里会有那么多人呢?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要知道,在我进外文书店之前,走着的一路除了我自己几乎没多出半个人。眼前的热闹拥挤是真实的,很多骑着自行车穿着雨披的人从眼前擦过,汽车嘀嘀呜呜的叫个不停。我走的很慢,在一个早已打烊的路边书报亭,我瞄到了一对穿着校服的小情侣,看校服的款式和他们的身形应该是2个高中生。小男孩从后面抱着小女孩,那个小女孩低下了头,两个人没说话就是静止的站住。但我能感觉到小男孩从后面越抱越紧,两人的心已经贴在了一起。我也喜欢从背后抱着我的那些女朋友们,有时候是色情的,有时候是感情的,无论是哪种情况,她们都没有抗拒。

撑着伞的人们不断从我身旁路过,无论我再怎么用力观察,却总是看不清他们的脸。不是因为雨下的太大模糊了我的视线。而是因为这些路人全都带着黑色的口罩,只剩下那些陌生的眼神。我这时候突然意识到我没有伞,也没有黑色的口罩。这些灯光雨伞口罩真的好热闹,而我却只有一个人。地球上有六十亿人,大家两两在一起,却总是多出我这一个,原来地球上一共六十亿零一人。

距离我的上顿鸡汤面晚饭有多长时间了呢?我走着,觉得肚子空空,是饿了。不远处有家米线馆还在营业,我走了进去。这家馆子冷冷清清,只有角落处有一对男女在吃东西。我仔细检查了菜单,发现有种特别的小吃,冒菜。于是我点了个荤素冒菜,外加一碗米饭。曾经,我有个女朋友很喜欢吃冒菜,那时我压根不知道冒菜是什么东西,我从没吃过。她上大学的地方,有很多卖冒菜的,她经常去吃。我和她不在一个城市读书,所以我没吃过。她是一个任性的可爱女孩,也是我所有的女朋友中唯一个一个不是叠字名的。我们一年难得见几次面,但感情还不错。我和她经常会做爱,但一次没做成过。我觉得自己是个非常温柔的人,每次尝试她都会说很疼,而我也因为心疼她每次都会主动放弃。不光是对她,后来我有几个女朋友也出现过类似情况,我是不会因为欲望而狠心去对付一个女孩的,尤其当她们在你身下,脸上写满了怕和痛的时候,我能做的只是轻轻去吻那红润的小嘴,长长的睫毛和可爱的额角。如果那张小脸上挂着两颗亮亮的泪珠,我一定会吻干它们,尝到那苦咸的味道,把它记录在心底。

一碗热腾腾的冒菜端了上来,内容很丰富。有豆芽,藕片,土豆片,毛冬瓜,海带丝,牛柳,鸡肉片。。。绿色的青菜我叫不出名字,不知道是不是我喜欢的大力水手菠菜。尝上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辣辣的口感很重,吃一口菜就上一口白米饭,恩还真有那么点意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冒菜呢,是升级版的麻辣烫,是降级版的小火锅,介于两者之间的存在。你要是嫌麻辣烫太单调,火锅太复杂就吃冒菜好了,绝对是像我这种中庸的人最佳选择。五分钟不到,我就把冒菜米饭一扫而光,不是因为肚子饿,是我平时吃饭就这么快,总带点风卷残云的气势。结了帐,出了门,我继续走着,现在我唯一想做的事就是买盒大酸奶狠狠的灌上两口。冒菜味道好可是太辣了,吃的我满肚子火热热。我这人也有吃完饭喝饮料的毛病,而我唯一的饮料选择就是酸奶。

在一家便利超市,我买到了酸奶,前两口灌下肚还没什么感觉。后面喝到嘴巴里的酸奶就难以下咽了,因为太冷。现在可是正在刮着北风,下着小雨的,我有点后悔买酸奶了,应该去买杯热腾腾的奶茶,我又喝了一大口。这次我没着急咽下,而是含在嘴巴里捂着,捂一会不是那么冰了,我才咽下肚。这是我小时候发明的,一到冬天我就全靠这招混了。含着捂着,我喝完了一盒酸奶,整个人冷的要死。刚才吃了冒菜是热的冒火,现在却又是冷的要死,冰火两重天啊。

嘿,这时候要是有点酒就好了,喝上两口我的心窝子就会暖烘烘的,耳朵也会红起来呢。我很喜欢喝酒,可以说是我从小就热衷的一大嗜好。我爱酒,这完全拜我那混蛋老爸所赐,他老人家也爱酒,可我妈很讨厌别人喝酒。估计我那混蛋老爸肯定在我小时候把酒当奶喂我喝,他肯定是趁着我妈不注意的时候捣的鬼。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长这么大,最喜欢喝奶,喝酒了。因为小时候没喝够奶,又养成了酒瘾呗。我这个人喝酒有点不太一样,中饭,晚饭,应酬的时候我很少喝酒,反而是我自己一个人遇到什么情景,想到什么事情的时候才会喝酒,而且喝的很多。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情之致吧。现在我就非常想喝上几口小酒,也是因为情之致了?

不知不觉中,我朝着酒吧一条街的方向走去。前面我走的是漫无目的,只要有人的地方我就走,可现在明显我再走向酒吧。我很冷,我想喝上两杯。我想漂亮女人,但我不想做爱。前面我想到的那个喜欢吃冒菜不是叠字名的女朋友,后来出国了。这不是我们分手的原因,分手是因为我爱上了另一个女孩,我做了坏事。在酒吧里,我不会做坏事,因为我去酒吧就只是为了喝几杯酒,为了看着别人演出的醉生梦死,在酒吧里我永远是旁观者,我会带着自己的酒安静的躲在角落默默独饮。可是在酒吧我总有各种各样的艳遇。有次,我自己喝着小酒,没一会就来了个穿着黑色短裙留着长披肩发的女孩邀请我去她们桌玩游戏,我礼貌的拒绝后,她就坐下来和我聊天,那天我也喝多了就把她带了回去。结果那女孩在我的洗手间出酒,我很讨厌那种污秽的东西,很恶心。反正那天晚上我们拼命做爱,我醉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打飞机还是在和那女孩做爱。第二天,她醒了对我说:“别太在意,昨天我们都很多了。”听完这话我就笑了。那女孩才17岁,有男朋友,不是处女。

在酒吧你会认识形形色色的女人,小的,老的,美的,丑的。只要你沾上了那地方,就很难再脱身了。有一阵子我喜欢呆在家里独自喝酒,听爵士乐,嚼着巧克力,品昂贵的红酒,那感觉是在酒吧里所得不到的。可是酒吧后遗症却总会困扰你,半夜12点一个喝多的美女给我打电话要我去酒吧接她,我说自己已经睡了,可她自己打了车跑过来找我。那美女和我只有一面之缘,我们当时只是在酒吧里邂逅又换了手机号而已,谁会想到她半夜要主动送上门呢。我告诉了司机地址,没多久就接到了她。她身材丰满,穿着很性感,小红裙,黑丝袜,长长的卷发白皙的皮肤身上浓浓的香水味这些全在刺激着我的感官。其实我接她回来只是出于善意,怕她喝多了出事,我跟她真的一点都不熟悉,我甚至都忘了她叫什么名字。可等她洗好澡,我们还是做爱了。她喝的的确不少,接吻的时候,她舌头上浓重的酒精味刺激的我直想吐。我不再碰她的嘴巴,只是机械的运动身体,爱抚她丰满的身材。可她突然叫了起来:“一群吊男人,他们想欺负我,想把我灌多了,带我走。”她真喝多了,我怕她出酒,赶紧问她:“你没事吧,要不要喝点水。”“老娘好的很,走,咱再去喝。”她挣扎着要站起来,我赶紧加快了节奏,好让她有充分的感觉,老实的躺着。很快她就老实了,我趁着问到“你为什么要来找我?不是很多男人要带你走吗?”“他们都是狗杂种,坏东西,就是想和我做。”她又大声叫了起来。“那我呢?”“你他妈的也不是好东西,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和狗一样!”她开始不停的骂脏话,我很反感这样,就不再理她,就在她上面自忙自的。最后她哭了,哭得好伤心,那晚她告诉我,她被人强奸过,是她所谓的朋友,在酒吧把她灌醉了,然后趁机夺了她的处女身。那是她想留给自己的丈夫留给自己心爱的男人的东西。那晚我没做完,以后也再也没和她联系了。

为什么她们会选择我?我长得并不帅气,在酒吧里男人实在太多了,长得好看的那就更多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的,玩女人,做爱。我是例外,可总被选中。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因为在那些热闹中,只有我是一个人,孤单的一个人。寂寞的人会吸引一些更寂寞的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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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开始走了起来。下午的时候我打扫了房间,洗了澡,然后就背上包走了出去。我就是不停的走着,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出门的时候,我特意换上了一条新买的牛仔裤和一双非常舒服的鞋子。这是新年的第三天,对了今天正巧是腊八节,外面很冷,我就那么不停的走着,走在一些非常热闹的地方。我边走边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最能引起我兴趣的还是路上的人们。他们也在不停的走着,有老人有情侣有背书包的学生还有很多小孩。

     我会仔细打量一些面容姣好的女孩,因为无论在前后左右她们总能吸引我的注意力。如果是迎面走来的女生我会先看她的发型然后是脸蛋,再然后是整体的形象,最后我的眼神会落在她的腿和鞋子上。如果是走在我前面的女生呢,我就直接盯着她的屁股,然后才是整个背影。也许是冬天的缘故,好多女孩子都带着肉屁股和粗壮的大象腿扭来扭去的。呃。。。我讨厌大屁股和粗腿,所以遇到这种女生我连她们的正面也懒得去看了,因为她们已经给我留下了非常糟糕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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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狐狸

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不好吃。后来这事被乌鸦传了出去(乌鸦和狐狸有过节),狐狸也就成了别人笑话。其实这件事本身倒也没什么大不了。可狐狸心高气傲,遥想当年它花言巧语骗了乌鸦嘴里的大肥肉,两只小猫辛苦找到的美味肉饼也落到了它嘴里,狐狸大人稍稍动下脑筋就能剪断大灰狼的尾巴,还差点让黑熊被马蜂蛰死。试想想如此伟大的狐狸又怎能接受自己变成笑柄的事实呢。于是它气得夜夜喷血,最后一命呜呼。这只狐狸爸爸死后,留下了四只火红的小狐狸。

这四只小狐狸恨极了葡萄和乌鸦,它们决心要为狐狸爸爸报仇,就认真的谋划了起来。大狐狸最成熟,它说:“我们可以想办法推到葡萄树,也可以用计谋抓住乌鸦,可是老爸一辈子的英明还是被毁掉了。我觉得我们应该为他洗刷掉这个耻辱,用我们狐狸的智慧让所有笑话老爸的统统闭嘴!”大狐狸的一番话引起了其它几只狐狸的深思,大家都赞同它的想法。于是大狐狸被选为代表,离开家朝着葡萄树出发了。

大狐狸来到当时的那棵葡萄树下,仔细观察。它发现,这葡萄棵树确实很高,一串串青色的红色的葡萄就挂在枝头。大狐狸看了食指大动,它咽下口水,舔了舔嘴巴。开始在葡萄树下蹦来跳去,希望能够到一串葡萄。这法子,死去的老狐狸早就用过了,差了一大截呢!大狐狸累了半天毫无收获,它丧气了转过头夹着尾巴要离开。突然发现对面的小树上,蹲着的乌鸦在吃吃发笑。大狐狸一见火就上撞,张牙舞爪的扑向乌鸦,很可惜还是够不着。“小子,别够不着就说葡萄是酸的,哈哈。。。”乌鸦肆意取笑着大狐狸。大狐狸没有法子,一赌气回到了葡萄树下,拼命的盯着树上的葡萄。我就不信你熟透了,不会自动掉下来!大狐狸心想这次绝不能空手而归再让别人笑话了。过了好几天,大狐狸是又渴又饿,它实在坚持不住了,最后还是夹着尾巴跑回了家。乌鸦又把这事传了出去,大狐狸也成了大家的笑柄。

大狐狸失败后,二狐狸出马了。这二狐狸可是胸有成竹,它来到葡萄树下一看,太高。这二狐狸也不跳也不叫,直接转身就朝着乌鸦走了过去。“乌鸦大叔,你最近还好啊。”二狐狸很有礼貌的和树上的偷窥者打着招呼。“还。。。不错”乌鸦不知道这小狐狸打的什么坏主意。“乌鸦大叔,以前我爸从您嘴巴里借了一块肉,今天我给您带了两块肉,表示歉意。”二狐狸拿出两块白花花的大肥肉在乌鸦面前晃来晃去。乌鸦吞了好几次口水,自从被老狐狸骗走了那块肉后它可是好几年没尝到肉味了。不过这毕竟是只吃过亏的老乌鸦,它眨着黑眼睛问二狐狸:“谢谢你的好意了,不过送我肉是不是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啊,小狐狸。”“乌鸦大叔太聪明了,其实就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情,请您飞到葡萄树上帮我摘一串葡萄尝尝怎么样。”原来二狐狸早就打定了乌鸦的主意,所以心里才会特别有底。“二块肉换串葡萄这个好这个好,不过小狐狸你们全家都是狡猾的出名。万一你又骗了我怎么办。”老乌鸦很不放心。“怎么会呢,老叔。这样我们把葡萄和肉都放在那边的台子上怎么样,呆会你先你拿了肉我再去取葡萄,怎么样。”看上去自己有些吃亏,可二狐狸早就盘算好了,这两块肉乌鸦要想全部拿走必须嘴巴里叼一块,爪子上抓一块。这样的话它想飞也飞不高了。到时候我冲上去把它给咬死,葡萄吃了,仇也报了,一举两得!这边想得美,可那边也不是省油的灯,老乌鸦早就看穿二狐狸的心思。它一口答应,飞到了葡萄树上衔下了一串最红的葡萄,二狐狸高兴地把肉放在了台子上,远远的站着等待时机。老乌鸦围着台子飞了一周,慢慢地落了下来。它没放下葡萄,却用两只爪子抓了一块大肉飞到了树上,在那边哈哈大笑。二狐狸在树下气得直撞头,不用多说,乌鸦狠狠的挖苦了自作聪明的二狐狸,也让它上了笑话榜。

三狐狸出马一个顶俩,这次三狐狸吸取了两个哥哥的教训。它带足了食物,又从河边挖了一道小水沟把水引了过来。三狐狸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仔细的照顾这棵葡萄树,为树浇水施肥。没别的原因,它只是希望这满树的葡萄快些成熟,熟透了掉下了就全归它了。三狐狸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葡萄是熟了但没落地,它们在藤上蔫掉了。三狐狸气得破口大骂,因为它辛辛苦苦照顾了葡萄树却得不到一颗葡萄,太失败了。

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四狐狸身上,这是一只年青充满活力的小狐狸。它来到葡萄树下一看,除了那些蔫掉的葡萄外,大部分葡萄还是红通通的。小狐狸在葡萄树下想了会,就转身离开了。它跑到地里啃起了大南瓜,来到河边用尾巴钓上了小鱼,在森林里追兔子,跑到村庄里偷香肠。它再也没有去过葡萄树那儿。当有人问它葡萄是什么味道的时候,它会告诉他们蛋糕是甜的,香肠是咸的,小鱼是鲜的,南瓜是美味的。。。。。。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是你得不到的,也总有一些是你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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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兄弟

很久以前,一个小村庄里住着兄弟三人和他们的老父亲。这家生活贫苦,但全家感情很好,兄弟之间亲密无间。三兄弟各自相差一岁,站在一起个头也差不了多少,三个人又都是诚实正直的孩子,这让他们的老父亲特别自豪。相亲相爱的日子没过太久,在老大18岁那年,他们的父亲得了重病不治身亡。三兄弟伤心欲绝,他们在亲朋的帮助下料理了父亲的丧事。现在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们三人相依为命了。

没过多久,老大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呆着没什么前途,应该趁着年青出去闯荡一番。他把想法告诉了兄弟们,老二老三也非常赞同。可去哪闯荡呢?兄弟三个仔细商量了一番后,他们

决定去京都。因为听人说京都遍地是黄金,连马路都是翡翠玛瑙铺成的。做了决定后,三人变卖了家里的房屋财产,就上路了。

二.各自的道路

他们朝着京都的方向前进着,一路上三人游山玩水,有说有笑开心的很。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吧,这一天他们终于在一个小山坡上看到了壮丽的京都。能看到就说明马上要到达目的地了。兄弟三人激动万分,一路小跑着。看起来距离很近,可走起来路程还是很远的。他们用了半天功夫,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左中右三条路,正前方向是京都。

在这个路口,兄弟三人发生了争执。因为老大觉得左边的道路最近,要从左边走。可老二认为正中间的路才是最近的,没必要绕着走。三弟虽然年龄最小可很有主见,他觉得大家应该朝右边走。三人互不相让,在路口争论了很久。最后还是老大拿出了主意,他说:“这样吧,我们兄弟三人就从各自选择的道路出发,这三条路虽然方向不同但我想一定都是通向京都的,弟弟们我们就在京都碰面吧!”这个提议很快就被认可了,三兄弟在路口分别,踏上了各自选择的道路。

三.左边的路

选择左边路口的老大,是个忠厚老实的人。他一路上一直在担心自己的两个弟弟。幸运的是,没走出多远他就发现眼前的道路宽广了起来,这是一条通往京都的官道。“看来我选对了”老大心里挺高兴的,不过马上又为两个兄弟担心了起来。就在他低头盘算的时候,道路正前方,尘土飞扬,叫声震天。老大抬头一看,吓得魂飞魄散。一头巨大的公牛,低着头顶着两只尖角朝自己冲了过来。他想躲开,可是两条腿发软,怎么都迈不开步子。就在一瞬间,老大眼前一黑,什么事也不知道了。

当老大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漂亮的大房子里。眼前还有个清秀的姑娘端着一碗药,坐在床头,笑眯眯的看着他。“姑娘,我这是在哪?”老大刚要起身,却感觉浑身剧痛无比,不得不躺下来,嘴里大口的喘着粗气。“不要乱动,你身上受了很重的伤,闭上眼睛好好休息吧,等你伤势好点了再告诉你吧。”姑娘对他笑了笑,放下药离开了房间。老大闭上眼,心想我是不是在做梦啊。

没过几天,老大的伤势恢复迅速,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身在宰相府。宰相是全国最有权势的大官,那天撞伤自己的公牛正是宰相府的家畜。宰相大人很贤明,自己的牛伤了人,就把伤者接回家中治疗。老大特别感激宰相,伤势痊愈后他就留在相府里当差。老大为人忠厚老实很快就得到了宰相的赏识,送他去学馆读书。老大也很争气,文学武功样样学得都很出色。几年后他参加科举考试及第,在宰相极力推荐下,老大做上了京都的地方大官,负责管理京都的一切事务。

四.中间的路

老大因祸得福,平步青云暂且不提。再来看老二,选择中间那条路的老二是三兄弟中最聪明的。他觉得笔直的朝着中间走肯定会最先达到京都,所以一路上得意洋洋。可是越超前走老二就越心虚,因为脚下的道路变得越来越小,周围的树木越来越多,他好像走进了一个森林。眼看道路就要消失了,前面全是密密丛丛的大树。回头吧,老二又觉得不甘心。不回头吧,前面到底能不能走到京都呢,他心里又没底。就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周围的树林里冲出了一伙强盗,把他围了起来。老二还没来及说话,就被这些强人绑了起来,捉回了老巢。

老二还在惊魂未定的时候,就看到了正前方的虎皮凳上坐着一个彪悍的大秃头,他光着上身,手里拿着把鬼头刀,眼中两道凶光盯着自己。“小朋友,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是不是想抓我去换赏钱啊!”秃头的声音像洪钟一样,把老二吓得不住发抖。他很老实的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秃头大汉,恳求他们能放自己离开。秃头听完之后哈哈大笑:“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既然你能来到我这里也是有缘那,给你两个选择要不就加入我这个秃子盗贼团,要不就让我手里这把鬼头刀送你去地府。”这个盗贼头子说得斩钉截铁,老二别无选择只能加入了盗贼团。

入伙的这几天,老二一直在盘算如何才能逃离这个贼窝。很快机会就来了,这次他们去洗劫一个大财主,需要全员出动。老二是第一次参加打劫,他的任务就是在门口把风。半夜,盗贼们爬上了高墙,全都跳进了财主家的院子。老二在门外紧张极了,他想撒腿就跑,可是听到门里的厮杀声,惨叫声他怎么也不敢挪开步子。片刻间,财主家的人全被强盗们杀光了,他们把金银财宝洗劫一空,满载而归。回到老巢,论功行赏。每个强盗都分到了赃物,连老二也不例外,他得到了两块沉甸甸的大元宝。从出生到现在,他还从来没见过元宝是什么样子的。这天晚上,他失眠了。

虽然老二还是在想着逃跑,可是一次次的打劫,一次次的分赃,也让老二得到的财富越来越多,而他逃跑的念头也是越来越淡。最后他心安理得当了一名真正的强盗。老二是个聪明人,他经常给盗贼头子出谋划策,制定打劫计划。而自从老二加入后,盗贼们一次也没失手过。他在盗贼团里的地位越来越高,野心也是越来越大。后来在一次打劫行动中,老二在盗贼头子的马匹上暗中做了手脚,导致那个贼头被官府抓获就地正法。老二也顺理成章的当上了新的盗贼头领。在他的带领下,盗贼团发展的声势浩大,老二也成了远近闻名的盗贼王。

五.右边的路

转回来看看老三。选择最右边那条道的他没走出几步路就后悔了,因为他年龄最小性格最温柔,对两个哥哥也很依赖。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单单的走在路上,心里别提多难过了。哎,早知道不逞强了。老三不断地埋怨自己。他慢吞吞的前进着。好几次想要回头去找哥哥们,又怕会被笑话。就这样,他漫无目的地走了大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村庄上。这个村庄看起来很富裕,但显然不是京都。老三叹了口气,准备继续上路。可还没走几步,就被一个老太太拉住了。“小伙子,我们家里有件万分火急的事情,求你来帮帮忙好不好!”老年人急切地恳求他。老三是个善良的人,立刻就答应了。老太太把他带进了一个大房子,这座房子是全村最大最气派的,老三是从来没见过这么有钱的人家。

跟着老太太进了里屋,老三发现里面的布置也是富丽堂皇。屋子正中间有张床,床上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床边还坐着个漂亮小姐,两眼红通通的好像哭得很伤心。那个老太太跑到了床前对老人说:“主子,我找到了,终于找到了。”躺在床上的老人挣扎着坐了起来,靠在小姐的身上。“小伙子,你过来下。”她伸出只剩下五根骨头的手招呼着客人。老三,走了过去,那老人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仔细的打量着。老三觉得很别扭,就问他们:“老奶奶,你们找我来帮什么忙啊?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会尽力。”老人费力地咧开干瘪的嘴朝着他笑了笑“小伙子,你还结过婚了?”“没有啊,我今年16岁,还小呢。怎么了?”老三觉得纳闷。“小伙子,你看我闺女长得俊不俊啊?”“啊。。。啊,小姐,小姐很。。。很好看。”老三低着头哪敢多看那小姐一眼。“这样好不好,现在我就把闺女许配给你。”老人用力地拉着他的手。老三觉得万分不可思议,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在戏弄自己。他甩开了老人的手很生气地说:“我是一个老实人,请你们不要拿我寻开心了!我还要去京都和我的两个哥哥会和,告辞了!”老三转身迈大步要离开。可是刚才那个老太太一把拉住了他:“少爷啊,请你等一等,听我们主子把话说完啊。”老三转头,看到床上那个老人拼命的咳着,小姐抱着她哭得伤心欲绝。他本来就是个非常善良的人,看到这情景怎能不心软。老三留了下来,听老人给他做了解释。

“我们家是这座村里最大的财主,在整个京都都很有名。我们的钱是怎么赚的呢,说来惭愧我们是靠放高利贷来赚钱的。加倍的利息让我们家越来越富,这整村里没有一家是不欠我们的。可这样我们也害了很多乡亲家破人亡,全村人的都痛恨我们家!去年我老伴得重病先走了,今年我也得了重病眼看也不行了,我想这是上天给我们的惩罚吧!说实话让我死倒无所谓可是剩下我这唯一的女儿怎么办呢,她今年才15岁啊。我想把她嫁了,好有人能照顾她。可是这里所有人都恨我们,没一个人愿意娶我女儿。他们说要一定要让我们断子绝孙。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可是我女儿没做错什么,所以我想找个外地人不知道我们的家世,好把她给嫁了,正好今天碰到了你。小伙子请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啊!”老人一口气说完了这段话,又拼命地咳了起来。老三皱了皱眉,心想你们家留下了千古骂名还想把别人拉上啊,早知道是这种人我就不会来了!他很痛恨这些无情无义的财主,因为小时候他们兄弟三个和老爹也没少受财主的剥削。

老三断然回绝了老人的请求,准备再次离开。可是老人拼命拽住了他,不放他走。老人挣扎着给老三跪了下去,咣咣咣,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屋里的那个老太太和小姐也朝他跪了下去。“少爷,求求你了,你就让主人了了这份心愿吧!”“少爷,求你答应我妈,让她老人家别再受折磨了,我给你当牛做马都可以!”看到满屋子的惨状,老三实在是不忍心就点头答应了。老人了了心愿,当时就咽了气。老三帮着小姐为老人办好了丧事。两人也正式结成了夫妻,现在的老三一下子从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变成了全京都最富裕的财主。而他也免除了别人所有的欠款,把以前那些黑心契约全都销毁,打开粮仓去救济穷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老三乐善好施的美名传遍了全国。

三.重逢

十年过了,兄弟三人互相打听着对方的消息,却了无音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了新的名字新的生活。就在这平静的日子里,一件天大的消息传遍了京都。全国最大的富豪家中被鬼头盗贼团打劫,他们绑架了富豪的小女儿花花,扬言要富豪拿十万黄金来赎回自己的女儿。这个富豪正是老三,他和自己的妻子赶紧去报了官。负责这个案子的治安官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这些年他一直在追查全国最大鬼头盗贼团的行踪,并成功的在贼窝里安排了内应。所以对于这次抓捕,他信心十足。果然,当天晚上治安官带着官兵围剿了森林里的盗贼老窝,抓住了盗贼头子,还成功地救出了富豪的女儿花花。

由于盗贼头子作恶多端,被判处死刑。第二天行刑,大盗贼要在京都的广场上被绞死。当天,前来围观的那是人山人海,因为全国最有名的大盗贼鬼鬼头要被处死了。大富豪老三也来到了刑场,因为这个盗贼伤害了自己的女儿,他要亲眼目睹坏人的下场。负责行刑的是京都最大的地方官,他对大盗贼说:“你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再过一会你就要被吊死了。”这个大盗贼抬头看了眼这位大官,突然呆住了。接下来,他泪流满面痛哭了起来。地方官很纳闷,仔细打量了这个盗贼,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冲到刑台前,抱住大盗贼,仔细地看了又看,接着也痛哭了起来。就在所有人都纳闷的时候,场下也有一个人嗷嚎大哭了起来,他就是富豪老三。老三冲上了刑台,三兄弟抱在一起。十年后,再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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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头

青山下,小溪流,水儿刷刷,带走了落叶,却推不动那颗颗石头,阿花和青青是其中很特别的两块。阿花全身布满花色条文是一块花石头,青青却是再普通不过的青色石头,可因为它和阿花肩并肩呆在一起,做了几百年的朋友,所以呢它也就变得不太一样了。

几百年来,两颗石头安静地躺在水面下,看着白云朵朵,数着落叶芊芊,凭着阳光照耀,溪水冲刷,对他们而言时间和世界是静止的。有句话叫静极思动,应验了。平静的日子,让阿花忍受不住了,他觉得自己作为这里唯一一块花色石头,不该有如此普通的命运。他要改变,要让世人赞赏自己的美丽,要做一颗宝石。青青了解到阿花的想法后很难过,因为它预感到自己将要失去唯一一位朋友了。

时间像小溪水般平静的流淌着,这天有一家人来到青山下野营,小孩子们在溪水里玩耍。其中一个眼尖的孩子发现了独一无二的阿花,把它捡了起来。“快来看啊,多么漂亮的一块花石头啊”这个孩子立刻向全家炫耀他的发现。“恩,花色的石头还真少见”“好漂亮啊”“弄不巧这是颗宝石哦”大家轮番把玩阿花,忍不住发出啧啧称赞。“这一定是一颗魔石!有魔力的!它是我的啦!”就这样那个孩子成了阿花的主人,带着他离开了这儿。

阿花快乐极了,称赞声把他的心装满了,让他忘记了一切。可是青青难过极了,阿花走后,只剩下寂寞与它为伴。没过几天,痛苦先生就在它身上扯出了一道道细小的裂缝。如果一块石头碎裂了,那就意味着生命结束,不复存在。这块青色石头的变化引起了一只老鲶鱼的注意,这位老绅士知道了情况,给青青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们鲶鱼家族里,流传着大旅行家刀刀的传说:刀刀是一只普通的鲶鱼,住在一条不大的小河里,就和许许多多鲶鱼一样,刀刀过着平静的生活。他在当地的一家鲶鱼邮局工作。阿爪是刀刀的朋友,也在邮局工作。有一天,刀刀收到了一份来自远方的口讯。可是负责传信的鱼儿在旅行途中遭到攻击,等见到刀刀的时候,这条鱼已经奄奄一息了。“海。。。速回。。。”这是鱼儿临死前留下的唯一信息。刀刀觉得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当天就动身朝着大海出发了。消息传出后,整个鲶鱼家族都在嘲笑刀刀,认为他发疯了。因为从小河游到大海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可当天,阿爪也出发了,和刀刀一起。在前往大海的途中,他们遭遇到了无数困难和危险,但这个两个朋友都挺了过来。就这样,他们一直在前进。终于有一天刀刀觉得迷惑了,他问阿爪“你为什么要去大海?”“因为你说你要去啊”阿爪就这样回答了他。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两只鲶鱼终于游到了大海。他们的故事也成了一段传奇。”老鲶鱼说完这段故事,就游开了。

从那天起,青青身上的裂缝不再增加。它每天沐浴在阳光水露中,静静地等待着。不知道过了有多久,一个年青的农夫发现了青青,把它带回了家。农夫编草鞋时,就在这块青色的石头上搓草绳。慢慢地农夫的头发白了胡子白了,他依旧搓着草绳编着草鞋。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在农夫家借宿,他看到了青青,对这块石头是爱不释手。后来他给了农夫点钱就把青青买走了。到了城里后,青青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好像每个新主人都会为它出更高的价钱。最后,青青住进了博物馆,和许许多多漂亮的石头呆在了一起。

青青的心愿实现了,它在水里静静地等待着,就是为了这一天,能成为一块宝石。不是为了炫耀不是为了赞赏。它想自己成了宝石后,就能和阿花呆在一起了。青青仔细打量了自己周围所有的石头,没有发现阿花。它又向每一块宝石描述阿花的样子,打听阿花的下落。可是没有一块宝石遇见过阿花。

过了好多好多年,青青到了全世界每一家博物馆,见到了无数的宝石,可是没有任何关于阿花的踪迹。“阿花会在哪呢?”这是青青唯一会想到的问题。

阿花会在哪呢?当年那小孩把阿花带回了家,当成宝贝一样供着。可没过多久,小孩对阿花就失去了兴趣。在学校他用阿花换了一根棒棒糖。而新主人很快也抛弃了阿花,就这样在孩子们中间转了一大圈后,这块花色条纹的石头成了地理老师的试验品。老师把硫酸烧碱醋浇在了阿花的身上,结果阿花成了名副其实的花石头,他身上的花色纹理完全被毁坏了。噩梦还没结束,阿花被丢到了垃圾堆里,运到垃圾场后呆了很长一阵子。后来一个小乞丐找到了他,用他砸野猫,结果阿花被扔到了化粪池里。花石头沉了下去,他再也看不到太阳,再也触不到溪水,身边再也没有一位朋友。这是阿花几百年也没料到的结果。花石头慢慢地被融化了,是被沼气,是被酸液,还是被悔恨呢?总之,他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我绝对要找到到阿花!”青青是地球上唯一一块永存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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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主

一.讲给宝宝的故事

四岁的妞妞,抱着芭比,坐在地板上,嘴巴撅的老高。一旁的爷爷奶奶,对这个孩子束手无策。时间已经过了22点,可妞妞就是不愿意上床睡觉。她觉得只要自己一睡着,爷爷奶奶和爸爸就会拿出很多好吃的好玩的,背着她偷偷开茶会。

就这样,妞妞和爷爷奶奶对峙着。过了十多分钟,小爸爸回家了。他一进门就知道妞妞又在闹情绪。这个小爸爸不慌不忙的换下衣服,洗手,漱口,喝水。然后轻轻地把妞妞抱到她的小床上,父女两个聊了起来。

“宝宝又不乖了,惹爷爷奶奶生气了吧。”小爸爸略带责怪。

“宝宝不想觉觉,宝宝想和爸爸玩。”小女孩放下芭比,伸手搂着爸爸的脖子撒娇。

“宝宝,你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按时睡觉了。小孩子不好好休息,会生病的。生病了就要打针就得吃药。知道吗?”爸爸哄着小女孩,希望她能早点睡觉。

“宝宝不想打针,宝宝也不想觉觉。爸爸给宝宝讲故事,宝宝要听故事~”小女孩摇着爸爸,继续撒娇。

“好好,我给你说故事。但宝宝要答应我听完故事就得闭眼睡觉,不准再闹了。好不好?”

“恩,恩。听了故事宝宝就会乖乖地觉觉。爸爸来,打勾勾。”小女孩掰开她爸爸的手,用自己的小指头,用力地勾上那只大指头,嘴里念念有词: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要变谁就是跑得最慢的小乌龟,叫得最响的小巴狗。

“哈哈,好好,就这么办”小爸爸被逗乐了。妞妞一股脑钻进被子里,躺好了。小爸爸用一双大手轻轻地抚着妞妞的额头,开始说着那一个个漂亮的故事。

二.卖愿望的矮子

“在这个世界上的女孩都希望自己是公主,而其中又有许许多多女孩觉得自己就是公主。莉莉是这样,她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由于是独女,长得又漂亮,所以一直是全家的掌上明珠。稍微长大些,就有许多男孩子追求漂亮莉莉,可没有一个是她能看上眼的。因为莉莉觉得自己是公主,只有王子才配得上公主。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莉莉越长越漂亮。可她却并不开心,因为她始终呆在一个小镇子里,过着平凡生活。委屈自己去嫁给一个庄稼汉?不,绝对不行!这可不是公主的归宿。每当莉莉感觉烦闷,就会去小河边散步。看看河水倒映的美丽影子,她叹了口气。哎,要是穿上礼服,戴上王冠该有多美啊,所有的王子都会为我倾倒,莉莉陶醉了。

“卖愿望,卖愿望,等价交换!等价交换!”一个奇怪的叫卖声引起了莉莉的注意。她顺着声音望去,一个矮个子的小孩,一边摇着绿色的拨浪鼓,一边边卖力的吆喝着。

“小弟弟,你在卖什么东西?”莉莉很好奇,追了上去。

“卖愿望啊,没听到嘛?喂,别叫我小弟弟,就你这个年龄给当我曾孙女都嫌小,真没礼貌!”矮小孩没好气的回答着莉莉。莉莉听了差点没笑出来,再仔细打量这个小孩,他长着大大的黑眼睛,高高的额头,肤色发红,圆脸蛋上嵌着一个大大的酒糟鼻几乎占到整张脸的一半面积。矮子身上全套绿衣服,披着绿斗篷,头上顶着尖尖的绿色三角帽,下巴上还挂着一副白色假胡子,个头勉强能到莉莉的腰部。再加上那副神气样,更显得滑稽。

“你这个愿望这么卖啊?小弟。。。这位老人家。。。”莉莉强忍着笑。

“这个要看你的愿望是什么了,如果愿望越难实现,你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矮小孩一本正经的回答莉莉。

“恩,我想当公主。当一个真正的公主,需要什么代价?”莉莉那打算逗逗这孩子。

“让我来查查看。”矮小孩放下拨浪鼓从身上掏出一个绿色小本子认真地翻阅着。“找到了,找到了。做一年公主,需要付出的代价是你的青春。”

“这个交易听起来不错嘛,那我要当十年公主呢?”

“十年公主也可以,那需要付出你的青春和你后半生所有的幸福和快乐,另外没法保证你在当公主这十年里会幸福。”矮子耐心地回答着每一个问题。

“那我要出卖自己的灵魂,能换来什么?” 莉莉打趣地问着。

“对不起,小姐。我不是魔鬼一族,不会和人定这种契约”矮小孩一口否决了。

“那这样的话,亲爱的绿先生,我买一个愿望,就让我当一年公主吧。”

“你是认真的吗?如果我们定了契约的话那是绝对没法反悔的!”

“恩,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真正的公主。可你真的有办法能让这个愿望实现吗?”莉莉对这个矮子有些半信半疑了。矮小孩没回答,他从绿色小本子中撕下一页,递给莉莉。“在上面,按下你的手印。”莉莉仔细检查了这张小纸片的内容,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很多蚂蚁般的字,她完全看不懂。不过莉莉还是按下了手印,或许梦想能成真呢?还是试一下吧!莉莉是这样想的。矮小孩接过了这张纸也在上面用力按下了手印。“契约达成!如果你想定新的契约,可以用这个找到我。”矮子把自己的绿色拨浪鼓递给了莉莉。“需要话,请连续摇三下响三声,同时在心里默喊“潘多拉之子”,这样我就会出现了。记得千万不别把它弄丢了。”莉莉接过拨浪鼓仔细把玩了会,当她抬头再找矮小孩时,他已经消失不见了。也许那个滑稽小孩真是个可以实现愿望的小精灵呢!莉莉快乐的回到家中,那天晚上她梦到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公主。

三.美梦成真

梦终究只是梦,莉莉醒来发现自己还是那个普通的小姑娘,一切都没改变,除了手里多了个拨浪鼓。莉莉继续着她的平淡生活,矮小孩的事情也早被她忘掉了。第二年春天,为了能做更大的生意,莉莉的父亲决定把全家迁到一座大城市。他们变卖家产换成了满船的特产货物,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出发了。这是一个漫长的旅程,货船在大海上整整航行了七天,幸运的是一切都很顺利。还剩一天的行程,莉莉他们就能抵达目的地了。可是就在第八天的时候,天气突然发生剧变。海上刮起了狂风下起了暴雨,最可怕的是两条龙吸水从天而降,龙吸水也就是龙卷风,它们的威力足以摧毁海上的一切。莉莉乘坐的货船就遭遇到一条龙吸水,整条船被吸入了巨大的漩涡中,巨大的冲击力把甲板、主桅、船舱撞得粉碎。所有一切都消失在了那条龙吸水中。

当莉莉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巨大的白色天鹅绒床上。她环顾四周,这个房间里处处流露着奢华气息,这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我是不是已经进了天堂,莉莉回忆起了海上的遭遇,当时她一头撞上了舱门就不省人事了。爸爸他怎么样了?莉莉慢慢地坐了起来,这时房门打开,进来了一个头戴皇冠身披锦袍的中年人。他看到莉莉,立刻抢步上来一把扶住。“我亲爱的女儿,终于醒了!你已经昏迷了七天七夜,真是急死父王了。要是你出事,叫我怎么活下去啊!”这个中年人显得非常激动。“你是谁啊?我这是在哪里?”莉莉被彻底弄糊涂了。中年人一听立刻呆住了,他慢慢扶着莉莉躺下温柔的给了她一个额吻。“乖女儿,你的头部受了重伤,还是好好休息吧。等你痊愈了,就会记起来了!”中年人走出了房间。没多久来了很多大夫打扮的老伯伯,他们轮流替莉莉把了脉,又静悄悄的退了出去。

到了晚上,几个宫女打扮的女孩送上了一顿精致的晚餐。她们看到莉莉醒来都特别高兴,对她是公主长公主短的叫着。年青女孩之间谈起话来就很方便了,从几个宫女的口中,莉莉总算是弄明白了:原来,这里是一个大国首都,百合公主是国王的最宠爱的独女。上个月她乘船去邻国的姑姑家做客,返航时他们遭遇了海难。几乎所有人都遇难了,而百合公主也就是莉莉却奇迹般的生还。有渔民在海滩上发现了公主,把她送到王宫救治,经过七天七夜,公主终于醒了。

有个宫女,拿了一只绿色的拨浪鼓递给了莉莉。“公主,您在海滩上被发现时,手里就紧紧地抓着这个拨浪鼓,我们费了好大劲才取下来。您以前是没这个小玩意的,应该是这次您姑姑送的吧。这个拨浪鼓一点都没坏”莉莉看着绿色的拨浪鼓,出了会神。突然一切都清楚了。没错,我的愿望实现了!我和小矮子的契约生效了!莉莉心里狂喜着。我现在是公主了,全国最有名最美丽的百合公主!没过几天,莉莉的伤就全好了。她也顺理成章的当上了公主,由于是头部受伤又被医生诊断为失忆,所以她奇怪的言行也没引起怀疑。不出两个月,莉莉已经完全适应了王宫生活,也适应了自己这个公主身份。

四.百合公主

莉莉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过去,自己遇难的父亲和亲人。现在的她是百合,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要好好享受公主生活。没过多久,王宫上下就发现百合公主从死里逃生之后,性情也是大变。以前的百合公主是个善良纯真热情懂事的姑娘,现在的公主变得骄傲无礼爱慕虚荣贪恋锦衣华服。她一天要换10次衣服,每件衣服都必须是不重样的。她每天要吃各种美食,要听戏,要打牌,要一群人来服侍,对宫女下属稍有不满意,就非打即罚。她还特别喜欢听别人的称赞,尤其是夸她美丽外表的那些话。以前人人都喜欢纯洁真的百合公主,现在人人都讨厌这个变了色的百合公主。

可莉莉公主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非常享受自己的生活,过了大半年,她玩腻了宫里宫外的一切,就想找个英俊的王子嫁了。国王对这个性情大变的女儿还是非常疼爱的,他知道了女儿的想法,就派人通知了五湖四海所有国家的王子。只要哪位王子娶了百合公主,他将把王位一并让出。百合公主的美貌名声在外,这个消息一传出,全世界的王子都赶到了王宫,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公主的青睐。

我们的莉莉公主也不客气,她接见了每一位王子,而这些王子她没一个中意的。她想以自己的美貌恐怕也只有神话中最英俊王子才配得上。为了能得到公主的芳心,王子们各展所长,写诗,唱歌,跳舞,摔跤,格斗。。。可这些才能丝毫打动不了这位骄傲的公主。反而被她大肆嘲讽了一番。后来,一个来自邻国的聪明王子赢得了公主的芳心。这位王子与其说聪明不如说是狡猾。他最后才行动,通过前面的冷眼观察他完全掌握了公主性格。这位王子每天都派人送去各种华美的服装,精致的美食,各色的玩物。他每次见到公主都会拼命夸赞,说百合是全天下最美丽最动人的公主。日月星辰,在公主面前都失去了颜色!他愿意付出全部来换取公主的青睐!这些肉麻话让莉莉非常受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相处,莉莉嫁给了这位聪明王子。

国王果然信守承诺,把王位让给了聪明王子,自己带着亲信到了一个小国隐居。聪明王子成了国王,莉莉以为自己能得到比以前更多的幸福更优越的享受,因为老国王会约束自己。而现在的夫君对自己是百依百顺。可惜她想错了,前面她只看到聪明王子对她的大献殷勤,对她的肉麻奉承。可现在,聪明国王却对她冷淡了起来,偶尔才会说她很漂亮,偶尔才会送她礼物,后来聪明国王也懒得理她了。也许是因为当初他是为了王位才追求百合公主的,也许是因为公主骄傲的性格让他厌烦了,总之当了国王后,权利在手,什么样的美女得不到,况且他本来就是个喜新厌旧的人,现在的百合公主在他眼里就是残花败柳。

事实上百合公主也就是莉莉,的确一天天地苍老了起来。那是种令人察觉不到的衰老,她看上去外表还是年青貌美,可是神态气质身体状况却像足了老太太。现在的王宫里,再也没有成群的王子围着她,也没有呼来唤去的宫女仆人了。因为王子统统都被被她的骄傲无礼气走了,公主仆人全部调去服侍新国王了,只有一个耳朵不好的老宫女伴着她。

五.新的契约

前前后后一年的时间,百合公主被彻底遗忘了。这一切来得太快,去的也太快。莉莉没法接受,她想到了拨浪鼓,想到了那个矮小孩。她翻箱倒柜,找出了那只绿色拨浪鼓。闭上眼睛,摇了三下,响了了三声,心中默念“潘多拉之子”。当她睁开眼时,看到当初那个滑稽的绿小孩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现在的她已经笑不出来了。

“伟大的精灵,求求你帮帮我吧。我这个公主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那我做公主还有什么意义呢?求求你想个办法吧!”莉莉恳求矮小孩

“当初,我们定的契约。你做公主的期限是一年。现在正好一年,所以你不再是公主了。契约一旦生效,谁也改变不了。小姑娘接受事实吧!”小矮子摇着头。

“那我记得当年,你说我还可以选择再当10年的公主对吧,我们定新的契约,我要再买10年公主!不对,我要买一辈子的公主,我一辈子都要当公主,任何代价我都答应你!”莉莉激动的叫了起来。

“对不起,小姑娘,你已经买不起任何愿望了!你付出了青春同时也付出幸福的代价,你根本没法当10年公主,更别说一辈子了!”小矮子回绝了她。

“我求求你了,5年,5年,我什么都给你,只要能让我再当公主!”莉莉绝望的叫着。

“小姑娘,我带你去看一个人,你再决定吧。”小矮子把他绿色斗篷一招,莉莉眼前的场景全变了。一个大房子,里面坐着她最熟悉的亲人,是一年前在海上失散的父亲。另外还有一对年青人幸福的依偎在一起,男孩他不认识,那女孩却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莉莉惊呆了。

“小姑娘,你看到的这个女孩就是真正的百合公主。她本来只能活到20岁,也就是一年前在海上遇难的那天。可很巧合的是,你愿意拿青春去换取她的公主身份,所以真正的百合公主就活了下来。那天她是真的失忆了,被你爸爸救了起来,当成真正的女儿一样疼爱。旁边的男孩是百合的丈夫,也就是当年你看不上的一个普通人。他们结了婚,现在百合怀上了孩子。。。”小矮子把百合公主一年来的经历告诉了莉莉。

莉莉看到百合隆起的小肚子,看到她和男孩十指交扣,脸上洋溢的快乐笑容,再看看父亲和那男孩满足的表情。她感觉到了幸福。莉莉默默地看着,出了神。等她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身处王宫。小矮子盯着她问道:“你决定好了吗?我可以再让你当5年公主,代价是你要付视力、听力、身体的所有感觉和你的健康,以及你的所有回忆。因为你只剩下这些东西了!”莉莉心里一震,低下了头不说话。“这样吧,我给你七天时间,如果你要做交易就召唤我,如果过了这7天,我们就永远不会再见面了!”小矮子说完又再次消失了。

当天晚上,莉莉收拾好东西,带着拨浪鼓离开了王宫。在森林里,她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小木屋住了进去。整整七天,她一直在思考一件事。到了第七天,莉莉拿出了那绿色的拨浪鼓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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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宝累了,他决定放下笔,拿起鱼竿去旅行,不再写任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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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大宝宝在机房加班。他突然就调皮了,蹲在凳子上,靠着椅子背朝后撞玻璃墙玩。结果一个不小心椅子滑倒了。大宝宝整个摔了个四脚朝天。后脑勺狠狠的撞到了地上,胳膊肘特可怜,最先着地,好疼。大宝宝心想本来人就不聪明,这次摔到头要变傻了,或者是得了脑震荡该怎么办啊。结果头倒很OK,可胳膊肘上肿了个包。。。疼。

到了今天,伸缩自如的胳膊还是疼疼的。所以晚上大宝宝加班就很老实了,一点都没调皮。这两天大宝宝天天对着电脑,一共写了9条稿子一个太笨,不知道会不会被辐射出癌症。大宝宝现在严重缺乏信心了,他在想这个世界还真有意思,怎么有这么多人而且都长得都不一样,这个老天爷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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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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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杯,方寸水,容纳四小金鱼,白黑红黄。小白是鹤顶红,白鳞红额;小黑是龙睛,一身黑漆;小红是水泡眼,脸挂两只灯笼;小黄是狮子头,额角绽放花纹。四只小金鱼本是陌路,不知哪一天被人装到袋子里,才住进了现在的酒杯中。它们有个主人,就叫他大宝宝,是半个男人。

大宝宝很喜欢他的小金鱼,每天为酒杯鱼缸换水,每天给方寸水充氧,每天和小金鱼说话。日子一天天的走,四条小金鱼生活很安逸。空间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让它们亲密无间。追逐、嬉戏、进食、休息,它们是朋友。

另外鱼儿们还有位朋友大宝宝,每次那个大大的男人趴在鱼缸前对着它们讲话时,小金鱼们就会停下来仔细欣赏那颗大大的头颅,它们一致认为闪烁着咖啡色的两粒水晶最漂亮,因为清澈见底。小金鱼们听不懂大宝宝的话,大宝宝也不知道小金鱼们在议论些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互相喜欢着。

可两个星期后,一切都变了。酒杯里只剩下了小黑和小黄,两条鱼在悲痛之水里游弋,怀念着两个伙伴,怨恨着另一个朋友。它们永远记得,小白和小红的离去。

小白的肚子肿胀像只圆圆的球,它已经没力气划水了,飘在水面上,奄奄一息。小红也好不到哪去,它的肚子虽然比小白的稍小,但腹部的鳞,一片片竖立,仿佛一只快被吹爆了的气球。小黑和小黄急得绕圈打转它们一点办法都没。不知道已经几天了,大宝宝没为酒杯换水,没给水充氧,没陪它们说话。水浊了,小白小红生病了,怪病,它们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身体一刻刻变得虚弱。几天了,眼看就要死了。而大宝宝就在那里,几天了他没朝酒杯看一眼,几天了他未曾想到过这四个朋友。

那一晚,小白的肚子炸了,它体内黄色液体充斥着整只酒杯,阵阵恶臭。当尸体在水面孤单的飘着时,一瞬间小红也被黄液开肠破肚。小黑和小黄亲眼目睹了两个伙伴的遭遇,它们在酒杯黄色的液体里一动不动。

又过了一天,酒杯里的死水被换成了新鲜活水。是大宝宝发现了变故,还算及时他拯救了小黑和小黄的生命。不多久,酒杯旁边又突然多了一只同样的酒杯。最大不同的是,那酒杯里装的不是水,而是土。大宝宝把小白和小红埋进土里,两只酒杯并列在一起。

小黑和小黄,隔着两层玻璃,清晰的望着泥土里的伙伴,每天都是。有次,大宝宝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小金鱼,好久没换水了。他来到鱼缸前,却发现空空如也,清澈的水,透透的。隔着四层玻璃的大宝宝,什么都看不到。

                                                                     ——仅以此篇纪念我逝去的小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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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一看日期,差了两天。。。似乎我过日子过糊涂了。又似乎是好像有天我睡过了。。。总之自欺欺人罢了。补补拿照片充数。 

图像495 一个城市一定要有一家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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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儿黄了,树叶落了一地,整个森林唯独河边的那棵樟树依旧披着绿色的外套。丑小鸡也依旧快乐着,可是小野鸭却慢慢忧愁了起来。。。终于这么一天,小野鸭在樟树下告诉了它的朋友,天冷起来了,食物越来越少,自己要和野鸭家族一起迁徙到更暖和的地方。他们要分开了。小野鸭不敢想象这消息会对丑小鸡造成多大打击。所以,直到离开的最后一刻,它也没说出来。

   就这样,小野鸭静静的离开了,离开了樟树,离开了丑小鸡。那一天,丑小鸡一大早就兴冲冲的跑到了樟树下,等待着自己唯一的朋友。这次它们约好了要去小野鸭居住的湖边探险。丑小鸡兴奋极了,它用自己的爪子刨着土,伸长了脖子眼巴巴的望着小河,盼望着小野鸭的身影。过了好久,河面上还是静悄悄的,只有片片落叶顺着小河快乐的漂流着。丑小鸡有些担心了,是不是小野鸭出了什么事,生病了?受伤了?朋友可从来没有失约过。丑小鸡焦虑的走来走去,一会盯着小河,一会用爪子刨地,它翻出了不少蚯蚓,却没有一点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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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学好文学,一定要死记硬背 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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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好人,我头发很软很乱也很卷。

我有四条小金鱼分别叫:小白 小黑 小红 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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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大的斯托克斯

空地上,一群黑蚂蚁,大约有8个左右,围住了一只红蚂蚁。突然间,黑蚂蚁们一起冲了上去,从四面八方向红蚂蚁发起了攻击。这只红蚂蚁的个头比黑蚂蚁要大出了许多。他的上颚衔着一小段秸秆,对于蚂蚁来说这一小段秸秆完全就是一杆长枪。红蚂蚁冷静的观察着敌人的行动。它一扭头,用秸秆枪扫倒了正前方的两个敌人,然后迅速前进冲出了黑蚂蚁的包围圈,六只黑蚂蚁聚到一起,再次形成了弧形包围带,紧追着红蚂蚁。可令他们意外的是,这只红蚂蚁突然回转身体,从正前方朝着他们冲了过来。红蚂蚁横着秸秆枪,狠狠的砸向敌人,冲在最前面的一只黑蚂蚁最先遭殃,它被撞飞了老远。枪速慢了下来,后面的几只黑蚂蚁有了准备,立刻用自己上颚的口器衔住了秸秆枪。红蚂蚁力大无穷,三只黑蚂蚁同时咬住枪杆,力量才勉强持平。而剩余的两只黑蚂蚁见机迅速从两侧包抄,向红蚂蚁发起袭击。这只红蚂蚁并不慌张,他突然加大了力量,不是朝后夺枪,而是顺着三只黑蚂蚁发力,猛然松口,黑蚂蚁们失去了重心,跌撞着向后退去。两股力量合在了秸秆枪上,重重的砸在了三只黑蚂蚁身上。这时的红蚂蚁立刻调转身体,扑面而来的是一只从左侧冲上来的黑蚂蚁,这位红勇士略朝后退了两步避开了敌人的獠牙,他瞄准黑蚂蚁的脖子用自己巨大的颚齿钳了下去,举起这个可怜的家伙,一甩头,朝着右边的偷袭者狠狠的砸了过去。两只黑蚂蚁猛烈的撞击在了一起,倒地不动。

片刻工夫,八只黑蚂蚁全军覆没,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这时旁边又冲上来了一只黑蚂蚁。“斯托少爷,太棒了!您绝对是整个红国最强壮的勇士!”这是只肥胖的黑蚂蚁,捧着一个酒袋递了上去。

红蚂蚁斯托克斯接过酒袋一饮而尽,转过身体对这只黑蚂蚁说“笨笨,快去把斑斓找过来,我不想浪费时间了。”

“好的,少爷,我这就去。”胖胖挺着大肚子,六脚着地一路小跑。

两只触角直直的耸立,一对巨大的獠牙交合在一起,激凸的双眼冷冷的蔑视一切,后两足撑地,前四只爪子里各抓着一种武器,整个巨大的身躯树立起来,这是一尊巍峨的雕像。

“危险如同日光般闪亮,只有英勇的蚂蚁才能享有无尚的荣耀”一只黑蚂蚁紧盯着墓志铭出神。“斑斑,斑斑,斯托少爷找你有急事。。。”胖蚂蚁笨笨大老远就喊了起来。这只正在放空的蚂蚁就是斑斓,他听到同伴的招呼,抖了抖触角迎了上去。

“斯托少爷这次打败了几个?”

“8个”

“好厉害”

“是啊,打完这仗他连大气都没喘一下”

“他是整个王国最强的勇士”

“恩,我也这么认为”

两个伙伴边走边交谈着,斑斓是一只很普通的黑蚂蚁,在笨笨旁边的他倒显得很健硕,如果在黑蚂蚁堆里他绝对是个大个子,可是在红蚂蚁面前,他要整整小上一号。很快斑斓和笨笨回到了竞技场,见到了红蚂蚁斯托。斯托正摆弄着他的秸秆枪,地上的伤兵早已不见。竞技场上空荡荡的,只有斯托,斑斓和笨笨。

“笨笨,你先回去,我要和斑斓去办点事。”听到吩咐,笨笨迅速的离开了。斑斓目送笨笨的肥屁股。。。

“你又去那里了”斯托看了看斑斓,慢慢地朝前走去。

斑斓静静地跟在斯托后面。

“斑斑,芬克斯王”斯托抖了抖触角

“在古老的年代,有只眼镜蛇闯入了蚁穴,残杀蚂蚁,整个蚁国陷入危机,为了保护圣蚁,为了挽救王国,圣蚁七子和眼镜蛇展开了殊死搏斗。而当圣蚁七子全军覆没的时候,无畏的红蚂蚁芬克斯爬到了眼镜蛇的身上,咬住了蛇的要害,用毒素杀死了他。芬克斯解救了整个蚂蚁王国,不久圣蚁死后,红蚂蚁芬克斯成了新的蚁王,也就是历史上的眼镜蛇王芬克斯。”斑斓对这个故事再熟悉不过了。

“哈哈,斑斑,芬克斯始终是你最喜欢的故事。我的朋友,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芬克斯那样的勇者,我坚信!”斯托停了下来,转身看着斑斓。

“斯托少爷,我是一只黑蚂蚁,我只是一个下贱的奴隶,不可能成为什么勇者的。”斑斓轻轻的停下脚步。

“斑斑,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眼中,你和他们不一样,你的身体里流淌着高尚的芬克斯血液,请相信我!”

“斯托少爷,无论我做什么,也永远改变不了黑蚂蚁的身份。但是你不一样,你是整个王国最勇敢的最强大的斗士,你是芬克斯王的后代,是乌斯将军的儿子。你肯定能成就最伟大的事业,我愿意在你身边,做你最忠心的仆人。”斑斓热爱眼前这个红色的兄弟。

“我们分开了多久,你是怎么了,斑斑,你的触角断掉了还是你失忆了?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请你绝对不要再叫我少爷了。这些日子,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斯托对斑斑虔诚的态度很不满意,他生气了。此时偌大的竞技场中,一大一小一红一黑两只蚂蚁对视着。在彼此的眼睛中,出现了两只极小极小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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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伟大的β王

“在β王的带领下,霸王蜂们很快就顺利的适应了陆地上的生活。他们用剧毒的螯针捕食猎物,他们钳子般上颚撕碎了所有阻碍。由于在陆地上大部分时间需要爬行,他们强壮的翅膀慢慢开始退化,他们的腿部得到了强化,爬行速度甚至超过了飞行速度,此消彼长嘛。

蜂儿们强壮的生存了下来,并有了一个新的称号“陆地蜂”。这些陆地蜂继续保持着原有的一些传统,他们喜欢居住在自己建筑的巢穴中,这个巢多少有点像现在的蜜蜂巢马蜂窝。他们必须飞在空中才能交尾,也就是在空中繁衍后代。而这种习惯却带来了危机。

陆地蜂的巢穴无论建在多么隐蔽的角落也总会遭到破坏,有时候被巨大的恐龙一脚踩碎,有时候会遭到一些无耻偷猎者的伏击,尤其一种巨蜥蜴它们是陆地蜂的最大威胁,这些皮糙肉厚头上长着恶心肿瘤的家伙,总能搜寻到陆地蜂的巢穴,并猎杀他们。

狡猾的巨蜥蜴静静的躲在一旁,把自己伪装起来,融入周围环境,静待着三五个进出蜂巢的陆地蜂,一旦发现目标他会从大嘴中射出长长的带着粘稠液体的三叉舌,卷住一两只陆地蜂直接吞进肚子里,这个贪婪的家伙根本不去咀嚼猎物,因为它忙着再次发射它的长舌武器。仅仅是眨眼的功夫,巨蜥蜴就捕杀了六只陆地蜂。

当蜂巢发动警报,全体陆地蜂一起出来反击这个入侵者的时候,巨蜥蜴会用最快的时间逃跑,虽然他也中了不少剧毒螯针,可是这个厚皮的东西已经对毒素产生了免疫,陆地蜂根本没法杀掉这个天敌。往往在逃跑的过程中,巨蜥蜴还不忘回头用它的三叉舌掠走几只美味。陆地蜂费尽力气才能把入侵者赶跑,可是过不了多久蜂儿们就会发现这个贪婪的侩子手又出现在了自己的巢穴旁。

除了受到巨蜥蜴的威胁外,每到交配季节,陆地蜂们又将面临灭顶之灾。在空中才能完成交尾的蜂儿们,是各种肉食鸟唾手可得的美味。因为陆地蜂退化的翅膀就像小母鸡一样迟钝,他们无法逃避鸟类的袭击。

大自然设计出的各种危险,几乎把陆地蜂逼入了绝境。整个家族濒临灭绝,只剩下β王带领着唯一一支族群生存了下来。历史证明了β王注定是一只伟大的蜂王,他不光是带领霸王蜂成功进化为陆地蜂,他还和他的子民们战胜了自然。在捕猎的过程中,β王发现有些小型恐龙会挖出很多洞穴,当受到追击或者遇到恶劣气候的时候,这些恐龙就会钻进地洞进行躲避,有些恐龙还把自己的卵放在洞穴中孵化,而这些洞穴大大提高了小型恐龙们的生存率。

β王让自己的子民们学习挖洞,他们放弃了裸露在外的蜂巢而钻进了深深的地下生活了起来。孩子们,这个过程可不是一句话这么简单的。其实这些陆地蜂不知用了多少年才学会挖洞,才习惯在地下的巢穴生活,让他们放弃蜂巢β王不知道做出了多少努力。总之陆地蜂们没有放弃,他们顽强的生存了下来,繁衍了一代又一代,他们的族群也扩大出一支又一支。他们的数量惊人再次加冕昆虫之王。”老蚂蚁一口气说完了陆地蜂的故事,四个孩子听得津津有味。

“爷爷,蚂蚁真是陆地蜂变得吗”甜酒最先发问。

“现在蚂蚁有好多种啊,陆地蜂只有β王一种啊”蚜虫胖胖的脑子却很灵光。

“蚂蚁爷爷,故事还没讲完吧,继续说下去好不好,我们还想知道下面的事情”甜菜没听过瘾,拉着老蚂蚁撒起娇来。

“我们让老蚂蚁爷爷休息会吧,他说了半天故事,我去给他端杯水。”古奇是个懂事的孩子,很会照顾人。这也是他当队长,能让别人信服的地方。古奇带着甜酒跑回家带来了茶水和零食。

“呵呵,好孩子。我今天就和你们一起喝这个下午茶吧。”老蚂蚁很高兴。斜挂在天空中的太阳像个醉酒的老头,红红的圆脸映着蓝蓝的天空,格外醒目,周围的云朵儿也被照红了一片。微风阵阵,掠着云儿,拂过小树,旋律般的演奏着,传到广场,一老带着四小,他们似乎无心关怀周围的美景,只有故事的精彩才能胜过世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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